奏折详情
奏报在常额之外动用耗羡银两款项事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庄有恭
- 官职
- 江苏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11月1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知道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暂署两江总督印务江苏巡抚臣庄有恭谨
奏为循例
奏明事窃照采办物料动支耗羡银两如有不在
常额之内者例应随时随事
奏明今准前督臣尹继善移交据安徽布政使高
晋详称乾隆十七年八月十九日奉准工部咨
取江南办解棕毛十万斤定限三个月解部应
用等因随查照上年办棕之例棕毛十万斤应
需协贴价银五千二百余两搭解工部制造
库饭银二千四百两解官盘费杂项银一千两
共需银八千六百余两实系急需解办之项请
于司库现存耗羡银两动支给办统于年底册
内造报送部查核但岁办常额耗羡章程案内
未列此款相应详请
奏明等情移交到臣臣覆核无异除另文咨部外
理合遵例恭折具
奏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乾隆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奏
暫署兩江總督印務江蘇巡撫臣莊有恭謹
奏為循例
奏明事竊照採辦物料動支耗羨銀兩如有不在
常額之內者例應隨時隨事
奏明今准前督臣尹繼善移交據安徽布政使高
晉詳稱乾隆十七年八月十九日奉准工部咨
取江南辦解棕毛十萬斤定限三個月解部應
用等因隨查照上年辦棕之例棕毛十萬斤應
需協貼價銀五千二百餘兩搭解工部製造
庫飯銀二千四百兩解官盤費雜項銀一千兩
共需銀八千六百餘兩實係急需解辦之項請
于司庫現存耗羨銀兩動支給辦統于年底冊
內造報送部查核但歲辦常額耗羨章程案內
未列此款相應詳請
奏明等情移交到臣臣覆核無異除另文咨部外
理合遵例恭摺具
奏伏乞
皇上睿鑒謹
奏
乾隆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8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