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生息归本一案业经会商定议画一办理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岳钟璜
- 官职
- 广西提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10月2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广西提督臣岳钟璜跪
奏为钦奉
上谕事窃照营运生息银两钦奉
谕旨将此项原本据实查明善为料理俾得渐次归
足不得借端延缓钦此钦遵随经臣将现与督抚
二臣会商办理俟画一定议另
奏并声明粤西通省原额生息本银共计四万一
千两通共解缴过原本银二万六千两尚有未
缴还库原本银一万五千两臣惟有钦遵
谕旨督率所属员弁实力经理务期渐次早归原本
不敢稍涉延缓等因于乾隆十七年六月十五
日恭折
奏明在案嗣准广西抚臣定长移咨部会稿内
开据署布政使李锡秦详称查粤西营运生息
共本银四万一千两自雍正七年起至乾隆十
六年共收通利银十六万余两内赏给兵丁并
开当经费共用银十二万余两已归还原本银
二万三千两乾隆十七年又归还原本银三千
两详贮司库尚未还原本银一万五千两今有
临桂县奉革知县徐上达亏空库项生息银一
千九百二十三两七钱六分零已经著落各上
司分赔经照数完解部库并各衙库候拨
兵饷在案粤西应解额饷支司库银两归补亦
经详请咨部在案又有桂林营守备候成分赔
亏缺库生息银一百五十九两五钱亦应归
还原款现在各官当赏剩余息银一万六百两
零如归还原本祇缺银二千三百余两但此赏
剩余息银两系预留次年赏给之用未可全归
本银而设法渐次归本惟有酌量地方之冲僻
按计本息之多寡匀拨办理则息银较多归还
原本自易查右江镇当本银内拨入抚标当银
六百两拨入桂林营当银六百两尚皆存贮此
项银两业奉咨明内部如将来各标营或有本
银不敷之处即于此二当存本银内酌拨在案
今抚标及桂林营之官当原本俱足数用毋庸
再将右江镇当本银拨入而抚标官当开在柳州
人民繁庶左江镇官当开在南宁商贾辐辏每
遇当众多惟恐当本不敷撑节出当均可加
本生息应请将右江镇拨入抚标当银六百两
拨入桂林营当银六百两共银一千二百两添
拨抚标当银七百两添拨左江镇当银五百两
至桂林营当本银尚多查全州毗连楚省地方
冲繁应于桂林营当内拨出银三百两给全州
营当作本生息至归还徐上达亏空银一千九
百二十三两七钱六分零候成分赔银一百五
十九两五钱原系追赔息银似应善为料理以
冀获息归本但如平乐协等官当十五处地方
偏僻小质当稀少难以再加本银查临桂县省城
地方现有民当二十二座应将徐上达候成二
项共银二千八十三两二钱六分零发给民当
按月以一分五厘取息现在情愿具领本银者
共有十八座应尽此银分给各当生息行令县
府取具保结给领合之提标左江镇全州营共
匀拨本银一千五百两又加以临桂民当共计
添本三千五百八十三两二钱六分零约计岁
获息银六百四十余两加以各官当之利息每
年约银八九千两除赏给兵丁及经费外每年
可剩银一千余百两合之新添本银之息共计
可剩银一千八九百两又加以旧存赏剩之余
息三四年间即可归还原本而利息赏给兵丁
以及一切支用亦觉宽绰有余矣相应详请核
咨部等情经抚臣定长据详会同督臣阿里衮
暨臣联衔咨明户部讫伏查藩司为通省钱粮
总汇此案经臣与督抚藩司往复商酌期于办
理妥协今既经藩司查明定议又经臣与督抚
二臣悉心核明无异所有生息归本一案案经
会商定议画一办理缘由理合恭折具
奏伏祈
圣鉴臣谨
奏
乾隆十七年十月十五日
奏
廣西提督臣岳鍾璜跪
奏為欽奉
上諭事竊照營運生息銀兩欽奉
諭旨將此項原本據實查明善為料理俾得漸次歸
足不得藉端延緩欽此欽遵隨經臣將現與督撫
二臣會商辦理俟畫一定議另
奏併聲明粵西通省原額生息本銀共計四萬一
千兩通共解繳過原本銀二萬六千兩尚有未
繳還庫原本銀一萬五千兩臣惟有欽遵
諭旨督率所屬員弁實力經理務期漸次早歸原本
不敢稍涉延緩等因於乾隆十七年六月十五
日恭摺
奏明在案嗣准廣西撫臣定長移咨部會稿內
開據署布政使李錫秦詳稱查粵西營運生息
共本銀四萬一千兩自雍正七年起至乾隆十
六年共收通利銀十六萬餘兩內賞給兵丁并
開當經費共用銀十二萬餘兩已歸還原本銀
二萬三千兩乾隆十七年又歸還原本銀三千
兩詳貯司庫尚未還原本銀一萬五千兩今有
臨桂縣奉革知縣徐上達虧空庫項生息銀一
千九百二十三兩七錢六分零已經著落各上
司分賠經照數完解部庫并各衙庫候撥
兵餉在案粵西應解額餉支司庫銀兩歸補亦
經詳請咨部在案又有桂林營守備候成分賠
虧缺庫生息銀一百五十九兩五錢亦應歸
還原款現在各官當賞剩餘息銀一萬六百兩
零如歸還原本祇缺銀二千三百餘兩但此賞
剩餘息銀兩係預留次年賞給之用未可全歸
本銀而設法漸次歸本惟有酌量地方之衝僻
按計本息之多寡勻撥辦理則息銀較多歸還
原本自易查右江鎮當本銀內撥入撫標當銀
六百兩撥入桂林營當銀六百兩尚皆存貯此
項銀兩業奉咨明內部如將來各標營或有本
銀不敷之處即於此二當存本銀內酌撥在案
今撫標及桂林營之官當原本俱足數用毋庸
再將右江鎮當本銀撥入而撫標官當開在柳州
人民繁庶左江鎮官當開在南寧商賈輻輳每
遇當眾多惟恐當本不敷撐節出當均可加
本生息應請將右江鎮撥入撫標當銀六百兩
撥入桂林營當銀六百兩共銀一千二百兩添
撥撫標當銀七百兩添撥左江鎮當銀五百兩
至桂林營當本銀尚多查全州毗連楚省地方
衝繁應於桂林營當內撥出銀三百兩給全州
營當作本生息至歸還徐上達虧空銀一千九
百二十三兩七錢六分零候成分賠銀一百五
十九兩五錢原係追賠息銀似應善為料理以
冀獲息歸本但如平樂協等官當十五處地方
偏僻小質當稀少難以再加本銀查臨桂縣省城
地方現有民當二十二座應將徐上達候成二
項共銀二千八十三兩二錢六分零發給民當
按月以一分五釐取息現在情願具領本銀者
共有十八座應儘此銀分給各當生息行令縣
府取具保結給領合之提標左江鎮全州營共
勻撥本銀一千五百兩又加以臨桂民當共計
添本三千五百八十三兩二錢六分零約計歲
獲息銀六百四十餘兩加以各官當之利息每
年約銀八九千兩除賞給兵丁及經費外每年
可剩銀一千餘百兩合之新添本銀之息共計
可剩銀一千八九百兩又加以舊存賞剩之餘
息三四年間即可歸還原本而利息賞給兵丁
以及一切支用亦覺寬綽有餘矣相應詳請核
咨部等情經撫臣定長據詳會同督臣阿里袞
暨臣聯銜咨明戶部訖伏查藩司為通省錢糧
總匯此案經臣與督撫藩司往復商酌期於辦
理妥協今既經藩司查明定議又經臣與督撫
二臣悉心核明無異所有生息歸本一案案經
會商定議畫一辦理緣由理合恭摺具
奏伏祈
聖鑒臣謹
奏
乾隆十七年十月十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8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