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覆遵旨勒限追缴秋审官犯周际昌等未完银两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策楞
- 官职
- 四川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10月2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四川总督臣策楞谨
奏为钦奉
上谕事窃臣承准
廷寄奉
上谕朕览秋审缓决官犯本内川省之周际昌袁定
国二犯该督俱拟缓决具题袁定国亏空未完银
两系在一千两以下尚可监追周际昌侵扣饷价
至二千六百余两之多接例无可宽宥或以其尚
在一年限内姑准稍缓其死不应于审语内加入
办运军需尚无违悮之语若以办运无误遂可拟
以缓决则凡稍能办事者岂竟可以任意亏空乎
金川军需案内原办章程本属未善时有各员亏
缺已经查明加恩宽限扣追周际昌一犯如果别
有隐情该督亦应专折奏明俟朕酌夺不当于秋
审本内具题即以为了事也现在川省人有用
兵之事于承办军需各员尤不可弛纵周际昌等
未完银两仍着上紧追缴如明年秋审时尚未全
完即按其限内未完之数定拟其办运无悮等
语不必插入可传谕该督策楞知之钦此查秋审
侵贪官犯屡经奉有定例臣于本年审拟之时
因周际昌侵渔之项系在照例官给运米脚价
之内借口杂费名色私向商人尅扣尚非侵
盗帑项以及枉法之赃且起限甫两月有余较
同本拟以情实之违例折捐侵亏正帑之吴汝
翼有间当与按察司往复酌商列入缓决而维
时臣之愚见尚该犯当时侵扣脚价或致贻误
军粮则又有难以缓其死者遂冒昧于审语内
将并未贻悮之处一并据入声明实属臣之失
于检点今蒙
圣明指示不胜惶悚惟有敬谨凛遵现在将该犯未
完银两勒限追缴如明年秋审尚未全完即遵
旨按其限期及未完之数照例定拟所有奉到
上谕理合恭折
奏复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乾隆十七年十月十六日
奏
四川總督臣策楞謹
奏為欽奉
上諭事竊臣承准
廷寄奉
上諭朕覽秋審緩決官犯本內川省之周際昌袁定
國二犯該督俱擬緩決具題袁定國虧空未完銀
兩係在一千兩以下尚可監追周際昌侵扣餉價
至二千六百餘兩之多接例無可寬宥或以其尚
在一年限内姑准稍緩其死不應於審語内加入
辦運軍需尚無違悞之語若以辦運無誤遂可擬
以緩決則凡稍能辦事者豈竟可以任意虧空乎
金川軍需案内原辦章程本屬未善時有各員虧
缺已經查明加恩寬限扣追周際昌一犯如果别
有隱情該督亦應專摺奏明俟朕酌奪不當於秋
審本内具題即以為了事也現在川省人有用
兵之事於承辦軍需各員尤不可弛縱周際昌等
未完銀兩仍着上緊追繳如明年秋審時尚未全
完即按其限内未完之數定擬其辦運無悞等
語不必插入可傳諭該督策楞知之欽此查秋審
侵貪官犯屢經奉有定例臣於本年審擬之時
因周際昌侵漁之項係在照例官給運米脚價
之内藉口雜費名色私向商人尅扣尚非侵
盜帑項以及枉法之贓且起限甫兩月有餘較
同本擬以情實之違例折捐侵虧正帑之吳汝
翼有間當與按察司往復酌商列入緩決而維
時臣之愚見尚該犯當時侵扣脚價或致貽誤
軍糧則又有難以緩其死者遂冒昧於審語内
將並未貽悞之處一并據入聲明實屬臣之失
於檢點今蒙
聖明指示不勝惶悚惟有敬謹凛遵現在將該犯未
完銀兩勒限追繳如明年秋審尚未全完即遵
旨按其限期及未完之數照例定擬所有奉到
上諭理合恭摺
奏復伏乞
皇上睿鑒謹
奏
乾隆十七年十月十六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8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