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严禁私铸私销钱文末议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定长
- 官职
- 广西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10月0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虽不无所见然于恐滋获待朕熟筹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严饬末议恭请
圣鉴事窃臣接到
廷寄内开乾隆十七年二月初九日奉
上谕河南巡抚陈宏谋奏请查拏私铸奸徒捃内请
将民间行使私钱一体问罪私钱官为收买可充
局官鼓铸之用等语朕思私铸固当严禁而私销
之罪浮于私铸乃地方官惟事查获私铸以邀议
叙而拏获私销者甚属寥寥前经通行传谕惟在
该督抚等督率所属实力奉行耳至因严私铸而
并重行使私钱之罪则因恶习不辨而惧咎者众
既虞其滋扰若官为收买则将铭销图售私铸者
不更多乎此奏所谓知其一不知其二不可见之
施行者惟私销之弊究未得其肯綮著于伊等奏
折之便再行传谕致此遵
旨寄信到臣跪读之下仰见
圣主厪念闾阎务得肯綮永杜私销俾钱文充裕以
利民用之至意伏查私铸固所当禁而私销尤
所当严盖私铸钱文杂形质大逊于制钱然民
间尚可事和行使制钱不因而或少钱价不
因而或贵尚非民间日用之苦私销则将官
铸之钱逐渐销毁使制钱少而钱价昂为害尤
烈如请行保甲稽查之法铺户互结之令申严
邻佑互容房主连坐之条不过虚应故事况私
销并无炉房器具肯影聚集出入暗运铜铅煤
炭形迹随手将钱入火顷刻之间即可镕化成
铜邻佑房主人等实无从见其销毁即使治罪
徒属宽抑私销亦仍如故此皆未足以杜其弊
也臣查雍正年间因钱价昂贵总知私销最为
钱法之蠹屡奉
世宗宪皇帝谕旨禁用黄铜器皿剖切详明始则三品
以上官员准用铜器继则一品官员之家器皿
许用黄铜复屡据臣工条奏部议饬禁并分别
应禁不应禁铜器以示限制所以严私销而便
钱法者详晰无遗在立法之意祗须民间情愿
售卖官为给价收买使新造不增旧铜缴局以
充鼓铸之用原无扰累乃地方官奉行不善搜
查滋事胥吏乘机作奸民间未受完钱之益先
受禁铜之累殊有未便恭逢我
皇上御极以来勤求民隐知钱价未平而扰民实甚
特允廷臣弛禁之请小民铺户咸称便利实属补偏
救弊之良法无如弛禁之后铜器制造愈广钱
文价値愈昂是私销之弊不问而知为日甚一
日也是以上烦
睿虑宵旰焦劳臣畧绎
圣谕再四推求详悉访察惟有害于旧之中严加禁
令俾行之豫永杜弊根庶几行之有益而无
损也查黄铜器皿无分贵贱皆可制用非若服
舍之有定制如仍前有准用不准用之分小民
犹得借口故已成铜器情愿交官者实属寥寥
因而严查首报获徒交弊难逃数民苦扰累
昔有之至向来开张铜器之铺户一自禁用之
后新器不造旧物徒存无处销售每怀怨望者
又有之乃若此小铺户打造脸盆圆镜簪钗
钩镮烟袋毽子纽扣锁钥箱柜铃辔事件刀束
箍刀环等物固不在禁令之内店铺打造愈多
盖缘物皆已微毋庸重价购买铜觔祗将钱千
百文及数十文不等即可打造前项物件如将
银一两换钱七百数十文及八百数十文计重将
及七觔既可打造五觔以下之或盆或镜又可
打造烟袋纽锁等物以之售卖则一两之本可
卖至二三两是利之所在谁不争趋以致私销
愈炽打造仍前禁犹勿禁职此之故臣查铜器
内如乐器一项必须黄铜制造尚属官民需用
之物自不便一例禁用他如脸盆烟袋纽扣天
平毽子圆镜响钹帽钩锁钥箱柜铃辔事件刀
束刀箍刀环等物原可将锡铁红白铜觔打造
听其卖买用玆无不便于官民之处应请嗣
后除乐器一项仍许黄铜打造开铺外其余
一切大小轻重黄铜器皿无论官民概不许买
用制造违者将铜器入官按律治罪其开张乐
器铺内如夹杂应禁物件售卖即照私藏禁物
例治罪铜器亦一并入官地方官失于查察照
例议处至民间原有铜器如仍前勒令交官给
价势必又滋扰扰不若祗许存留不许添新其
有损坏亦不许更造即将原器皿交官照例给
予价値既属便民又无扰累而铜器亦得渐归
官局实为两得惟是严禁之后铺户之旧存黄
铜器皿借以售卖资生者竟无销售之处不特
利无所出抑且本空悬即欲改业本从何来
未必不累及铺户因而私相买卖作奸犯科者
势所必至自应体察情形变通筹办在查京外
钱局每年需铜觔赴滇办运经年跋涉脚价
浩繁悉动公项采办今铺户现存铜器除乐
器一项毋庸收买仍许售卖外其各铺一概粗
细铜器堪为鼓铸之用应请动公分别收买就
近解交京外官局以充鼓铸之需以抵赴滇采
办之数其原定交官废铜每觔给予一钱一分
九厘九毫三丝恐铺户工本不敷未免亏折之
苦今既请收买则抵滇铜亦应将赴滇脚费核
计多寡于原定收买废铜之价量为加增则铺
户不致有亏本之虑再收买废铜解交官局之
省分从前原有核定水脚之例应请量其远近
酌量动给报销则承办之员可无赔累之苦至
些小物件今既概请严禁非如从前之禁令稍
宽可比即有奸匠亦明知售卖无人打造乎归
无用则私销之弊不禁自除且小铺匠役虽非
大铺户可比然亦有小本经营实此手艺仍可
购买铁锡红白铜以为打造烟袋纽扣及事件
零用之物玆未绝其谋生之路自亦令之必从
倘有愆不畏死之徒故违禁令一经察出绳以
官法谁曰不宜抑又有可虑者铺户铜器交官
收买民间又无新制但旧有之物或有肯当者
亦复不少若听当商出易则铜器仍有行用之
隙如蒙将前项所请准行应于奉
旨之日为始令当铺将现存年满未赎各铜器尽行
交官给价其未满年限有赴当取赎者即令当
商同本人将原物交官秤收核计𪟝两应给价
値除归当商本利外余银听本人收回是铜器
无处走漏而禁令倍觉严明此又推类杜弊之
一端也再查奸民之图利未必不由于钱贵之
太重如现在制钱每文重一钱二分每千文重
七觔八两以钱镕化较于铜价以之打造烟袋
纽扣锁钥等项细巧之物其値数倍其利甚大
日积月累以致制钱日少钱价日增害实由此
查康熙年间曾铸钱每文重一钱计一千文重
六觔四两实为轻重得中照此成例鼓铸则较
现铸之钱每千文计轻一觔四两奸民又何所
利而仍销毁耶况所减之铜即可增广鼓铸此
又办理钱法之一助也以上所请即臣所谓由
旧申禁弭隙杜弊之法果能试行有效则铜觔
日裕制钱益多钱价自贱而民用自舒矣臣自
分才识短浅冒昧筹缄抒末议未必尽中肯
綮但臣查阅从前禁铜弛禁之由来穷究现在
钱少价昂之流弊苟有所见不揣冒昧缮折具
奏以备采择伏祈
圣鉴训示施行谨
奏
乾隆十八年十月初三日
奏
為嚴飭末議恭請
聖鑒事竊臣接到
廷寄內開乾隆十七年二月初九日奉
上諭河南巡撫陳宏謀奏請查拏私鑄奸徒捃內請
將民間行使私錢一體問罪私錢官為收買可充
局官鼓鑄之用等語朕思私鑄固當嚴禁而私銷
之罪浮於私鑄乃地方官惟事查獲私鑄以邀議
叙而拏獲私銷者甚屬寥寥前經通行傳諭惟在
該督撫等督率所屬實力奉行耳至因嚴私鑄而
并重行使私錢之罪則因惡習不辨而懼咎者眾
既虞其滋擾若官為收買則將銘銷圖售私鑄者
不更多乎此奏所謂知其一不知其二不可見之
施行者惟私銷之弊究未得其肯綮著於伊等奏
摺之便再行傳諭致此遵
旨寄信到臣跪讀之下仰見
聖主厪念閭閻務得肯綮永杜私銷俾錢文充裕以
利民用之至意伏查私鑄固所當禁而私銷尤
所當嚴盖私鑄錢文雜形質大遜於制錢然民
間尚可事和行使制錢不因而或少錢價不
因而或貴尚非民間日用之苦私銷則將官
鑄之錢逐漸銷毀使制錢少而錢價昂為害尤
烈如請行保甲稽查之法鋪戶互結之令申嚴
鄰佑互容房主連坐之條不過虛應故事况私
銷並無爐房器具肯影聚集出入暗運銅鉛煤
炭形迹隨手將錢入火頃刻之間即可鎔化成
銅鄰佑房主人等實無從見其銷毀即使治罪
徒屬寬抑私銷亦仍如故此皆未足以杜其弊
也臣查雍正年間因錢價昂貴總知私銷最為
錢法之蠹屢奉
世宗憲皇帝諭旨禁用黃銅器皿剖切詳明始則三品
以上官員准用銅器繼則一品官員之家器皿
許用黃銅復屢据臣工條奏部議飭禁并分別
應禁不應禁銅器以示限制所以嚴私銷而便
錢法者詳晰無遺在立法之意祗須民間情願
售賣官為給價收買使新造不增舊銅繳局以
充鼓鑄之用原無擾累乃地方官奉行不善搜
查滋事胥吏乘機作奸民間未受完錢之益先
受禁銅之累殊有未便恭逢我
皇上御極以來勤求民隱知錢價未平而擾民實甚
特允廷臣弛禁之請小民鋪戶咸稱便利實屬補偏
救弊之良法無如弛禁之後銅器製造愈廣錢
文價値愈昂是私銷之弊不問而知為日甚一
日也是以上煩
睿慮宵旰焦勞臣畧繹
聖諭再四推求詳悉訪察惟有害於舊之中嚴加禁
令俾行之豫永杜弊根庶幾行之有益而無
損也查黃銅器皿無分貴賤皆可製用非若服
舍之有定制如仍前有准用不准用之分小民
猶得借口故已成銅器情願交官者實屬寥寥
因而嚴查首報獲徒交弊難逃數民苦擾累
昔有之至向來開張銅器之鋪戶一自禁用之
後新器不造舊物徒存無處銷售每懷怨望者
又有之乃若此小鋪戶打造臉盆圓鏡簪釵
鈎鐶烟袋毽子紐扣鎖鑰箱櫃鈴轡事件刀束
箍刀環等物固不在禁令之內店鋪打造愈多
盖緣物皆已微毋庸重價購買銅觔祗將錢千
百文及數十文不等即可打造前項物件如將
銀一兩換錢七百數十文及八百數十文計重將
及七觔既可打造五觔以下之或盆或鏡又可
打造烟袋紐鎖等物以之售賣則一兩之本可
賣至二三兩是利之所在誰不爭趨以致私銷
愈熾打造仍前禁猶勿禁職此之故臣查銅器
内如樂器一項必須黃銅製造尚屬官民需用
之物自不便一例禁用他如臉盆烟袋紐扣天
平毽子圓鏡響鈸帽鈎鎖鑰箱櫃鈴轡事件刀
束刀箍刀環等物原可將錫鐵紅白銅觔打造
聽其賣買用玆無不便於官民之處應請嗣
後除樂器一項仍許黃銅打造開鋪外其餘
一切大小輕重黃銅器皿無論官民概不許買
用製造違者將銅器入官按律治罪其開張樂
器鋪内如夾雜應禁物件售賣即照私藏禁物
例治罪銅器亦一併入官地方官失於查察照
例議處至民間原有銅器如仍前勒令交官給
價勢必又滋擾擾不若祗許存留不許添新其
有損壞亦不許更造即將原器皿交官照例給
予價値既屬便民又無擾累而銅器亦得漸歸
官局實為兩得惟是嚴禁之後鋪戶之舊存黃
銅器皿藉以售賣資生者竟無銷售之處不特
利無所出抑且本空懸即欲改業本從何來
未必不累及鋪戶因而私相買賣作奸犯科者
勢所必至自應體察情形變通籌辦在查京外
錢局每年需銅觔赴滇辦運經年跋涉脚價
浩繁悉動公項採辦今鋪戶現存銅器除樂
器一項毋庸收買仍許售賣外其各鋪一概粗
細銅器堪為鼓鑄之用應請動公分別收買就
近解交京外官局以充鼓鑄之需以抵赴滇採
辦之數其原定交官廢銅每觔給予一錢一分
九釐九毫三絲恐鋪戶工本不敷未免虧折之
苦今既請收買則抵滇銅亦應將赴滇脚費核
計多寡於原定收買廢銅之價量為加增則鋪
戶不致有虧本之慮再收買廢銅解交官局之
省分從前原有核定水脚之例應請量其遠近
酌量動給報銷則承辦之員可無賠累之苦至
些小物件今既概請嚴禁非如從前之禁令稍
寬可比即有奸匠亦明知售賣無人打造乎歸
無用則私銷之弊不禁自除且小鋪匠役雖非
大鋪戶可比然亦有小本經營實此手藝仍可
購買鐵錫紅白銅以為打造烟袋紐扣及事件
零用之物玆未絕其謀生之路自亦令之必從
倘有愆不畏死之徒故違禁令一經察出繩以
官法誰曰不宜抑又有可慮者鋪戶銅器交官
收買民間又無新製但舊有之物或有肯當者
亦復不少若聽當商出易則銅器仍有行用之
隙如蒙將前項所請准行應於奉
旨之日為始令當鋪將現存年滿未贖各銅器盡行
交官給價其未滿年限有赴當取贖者即令當
商同本人將原物交官秤收核計勣兩應給價
値除歸當商本利外餘銀聽本人收回是銅器
無處走漏而禁令倍覺嚴明此又推類杜弊之
一端也再查奸民之圖利未必不由於錢貴之
太重如現在制錢每文重一錢二分每千文重
七觔八兩以錢鎔化較於銅價以之打造烟袋
紐扣鎖鑰等項細巧之物其値數倍其利甚大
日積月累以致制錢日少錢價日增害實由此
查康熙年間曾鑄錢每文重一錢計一千文重
六觔四兩實為輕重得中照此成例鼓鑄則較
現鑄之錢每千文計輕一觔四兩奸民又何所
利而仍銷毀耶况所減之銅即可增廣鼓鑄此
又辦理錢法之一助也以上所請即臣所謂由
舊申禁弭隙杜弊之法果能試行有效則銅觔
日裕制錢益多錢價自賤而民用自舒矣臣自
分才識短淺冒昧籌緘抒末議未必盡中肯
綮但臣查閱從前禁銅弛禁之由來窮究現在
錢少價昂之流弊苟有所見不揣冒昧繕摺具
奏以備採擇伏祈
聖鑒訓示施行謹
奏
乾隆十八年十月初三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8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