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准本港洋船带米回粤者减免船货税银十分之三以示鼓励事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阿里衮
- 官职
- —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09月0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已有旨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臣阿里衮谨
奏为奏明请
旨事窃照粤东山海交错地少人稠所产米粮不敷
民食每资商贩接济近年以来部价亦未平
以致粤东米粮积贵伏查安南暹罗等国俱系
产米之区价値平减乾隆八年九月内钦奉
上谕凡遇外洋货船来闽粤等省贸易带米一万石
以上者免其船货税银十分之五带米五千石
以上者免其船货税银十分之三钦此钦遵在案
仰见我
皇上于怀远之中寓足民之意海隅苍生无不均沾
俪泽惟是洋船之中尚有内地商人前往安南暹罗
等处贸易者名曰本港商船向因免带米之
税止系外夷番舶而本港商船未得一例邀
恩是以往往多不带米上年冬月値洋船出口之时
因粤东米价未平经前署督臣新柱会同抚臣
苏昌监督臣唐英援照成例前奉有外洋货船带
米准减税银之
恩旨出示晓谕令本港洋船亦带米回粤准予一体
分别减免令岁商船来粤贸易洋船带米者少
而本港洋船多带回米石第因所带不过数百
石及千石而止未至五千石及万石以上与前
奉
恩旨应减水洋船税之数亦不相符自应仍照则例
科税惟有洋商林权一船在暹罗载回米五千
一百余石若不酌予减免则上年业已晓示招
徕似无足以昭信是以臣不揣冒昧仰体
皇仁将本港洋商林权一船所载米五千一百余石
恩旨酌予减免船货税银十分之三计银二百五十
两有零以示鼓励为此谨缮
奏明并恳
圣恩可否
特沛纶音将来如本港洋船有于暹罗等国带米航
海回粤者亦准其照外洋番船之例一体分列
减免船货之税则商民咸沐
皇恩益加踊跃而内地民食亦更有赖矣臣愚昧之
见是否有当伏乞
皇上睿鉴训示遵行再照粤海关税课全视洋船之
多寡以为盈缩今岁本港洋船到关一十八只
虽不为多而外国洋船到关二十五只比历年
战多五六只将来岁报钱粮合计大关及各小
口所收自可有盈无绌合并奏
闻谨
奏
乾隆十七年九月初五日
奏
臣阿里衮謹
奏為奏明請
旨事竊照粵東山海交錯地少人稠所產米糧不敷
民食每資商販接濟近年以來部價亦未平
以致粵東米糧積貴伏查安南暹羅等國俱係
產米之區價値平減乾隆八年九月內欽奉
上諭凡遇外洋貨船來閩粵等省貿易帶米一萬石
以上者免其船貨稅銀十分之五帶米五千石
以上者免其船貨稅銀十分之三欽此欽遵在案
仰見我
皇上於懷遠之中寓足民之意海隅蒼生無不均沾
儷澤惟是洋船之中尚有內地商人前往安南暹羅
等處貿易者名曰本港商船向因免帶米之
稅止係外夷番舶而本港商船未得一例邀
恩是以往往多不帶米上年冬月値洋船出口之時
因粵東米價未平經前署督臣新柱會同撫臣
蘇昌監督臣唐英援照成例前奉有外洋貨船帶
米准減稅銀之
恩旨出示曉諭令本港洋船亦帶米回粵准予一體
分別減免令歲商船來粵貿易洋船帶米者少
而本港洋船多帶回米石第因所帶不過數百
石及千石而止未至五千石及萬石以上與前
奉
恩旨應減水洋船稅之數亦不相符自應仍照則例
科稅惟有洋商林權一船在暹羅載回米五千
一百餘石若不酌予減免則上年業已曉示招
徠似無足以昭信是以臣不揣冒昧仰體
皇仁將本港洋商林權一船所載米五千一百餘石
恩旨酌予減免船貨稅銀十分之三計銀二百五十
兩有零以示鼓勵為此謹繕
奏明并懇
聖恩可否
特沛綸音將來如本港洋船有於暹羅等國帶米航
海回粵者亦准其照外洋番船之例一體分列
減免船貨之稅則商民咸沐
皇恩益加踴躍而內地民食亦更有賴矣臣愚昧之
見是否有當伏乞
皇上睿鑒訓示遵行再照粵海關稅課全視洋船之
多寡以為盈縮今歲本港洋船到關一十八隻
雖不為多而外國洋船到關二十五隻比歷年
戰多五六隻將來歲報錢糧合計大關及各小
口所收自可有盈無絀合併奏
聞謹
奏
乾隆十七年九月初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8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