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准本港洋船带米回粤者减免船货税银十分之三以示鼓励事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阿里衮
官职
—
具奏日期
乾隆17年09月05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税收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已有旨了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已有旨

奏折正文

奏 臣阿里衮谨 奏为奏明请 旨事窃照粤东山海交错地少人稠所产米粮不敷 民食每资商贩接济近年以来部价亦未平 以致粤东米粮积贵伏查安南暹罗等国俱系 产米之区价値平减乾隆八年九月内钦奉 上谕凡遇外洋货船来闽粤等省贸易带米一万石 以上者免其船货税银十分之五带米五千石 以上者免其船货税银十分之三钦此钦遵在案 仰见我 皇上于怀远之中寓足民之意海隅苍生无不均沾 俪泽惟是洋船之中尚有内地商人前往安南暹罗 等处贸易者名曰本港商船向因免带米之 税止系外夷番舶而本港商船未得一例邀 恩是以往往多不带米上年冬月値洋船出口之时 因粤东米价未平经前署督臣新柱会同抚臣 苏昌监督臣唐英援照成例前奉有外洋货船带 米准减税银之 恩旨出示晓谕令本港洋船亦带米回粤准予一体 分别减免令岁商船来粤贸易洋船带米者少 而本港洋船多带回米石第因所带不过数百 石及千石而止未至五千石及万石以上与前 奉 恩旨应减水洋船税之数亦不相符自应仍照则例 科税惟有洋商林权一船在暹罗载回米五千 一百余石若不酌予减免则上年业已晓示招 徕似无足以昭信是以臣不揣冒昧仰体 皇仁将本港洋商林权一船所载米五千一百余石 恩旨酌予减免船货税银十分之三计银二百五十 两有零以示鼓励为此谨缮 奏明并恳 圣恩可否 特沛纶音将来如本港洋船有于暹罗等国带米航 海回粤者亦准其照外洋番船之例一体分列 减免船货之税则商民咸沐 皇恩益加踊跃而内地民食亦更有赖矣臣愚昧之 见是否有当伏乞 皇上睿鉴训示遵行再照粤海关税课全视洋船之 多寡以为盈缩今岁本港洋船到关一十八只 虽不为多而外国洋船到关二十五只比历年 战多五六只将来岁报钱粮合计大关及各小 口所收自可有盈无绌合并奏 闻谨 奏 乾隆十七年九月初五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