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覆马负书处彰化县生番杀害兵民事并无退缩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喀尔吉善陈弘谋
- 官职
- 闽浙总督福建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08月2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275福建台湾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奏俱悉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陈弘谋谨
奏为遵
旨查明据实具奏事臣喀尔吉善自浙旋闽三月初
七日行至建阳地方接准督臣新柱抄录
上谕潘思矩所奏台湾彰化县生番杀扰村庄杀死
兵民一折特镇臣马负书由该处巡查已经回
郡作何料理未据孔闻寻语主番性与人殊实同
禽兽戕杀亦所常有况因熟番佃地起衅尚非无
端骚动但应随宜办理申明法律示以国威令嗣
后熟番不敢滋事生番不敢逞凶方为得体马负
书既在该处巡查乃置若罔闻遽行回郡将使民
番调大员尚且如此迟缩畏避必致肆无忌惮恣
行仇杀其所为巡查者何等著传谕喀尔吉善潘
思矩令其将作何安协办理留心弹压之处速行
议奏其马负书是否有临事退诿情形抑或固己
徇纵山思急杂镇将图草率了事俱著喀尔吉善
等秉公详悉查明据实具奏钦此并准督臣新
柱札称总兵马负书于日巡查回郡实在情形
现已饬委札驰台湾满汉御史并新任总兵确
查具覆俟覆到察核虚实具
奏等语臣喀尔吉善抵省即会同署抚臣查核台
郡道府办理凶番一案始终不免朕戚见随
经派委粮驿道托穆齐图驰赴台湾并面告以
稽查弹压之法令其会同巡察镇臣安协办理
当经会折具奏业蒙
圣鉴其马负书当时办理实在情形亦无容谕托穆
齐图留心察访在案迨臣陈弘谋到任又经会
谕饬催速覆去后兹于八月十五日接据托穆
齐图会同总兵官陈林每禀称十二年十二月初
八十一两晚凶番焚杀兵民总兵马负书由彰
化一带前往北路淡水巡查看兵十二日已到
竹堑接据副将郭弘基禀报为四庄柳树湳兵
民被杀之信即日转回彰化县十六日亲赴柳
树湳汛察勘十八日亲赴内四庄察勘传集通
土人等晓以利害劝捕凶番通知府陈玉友求
彰复至彰化县城驻二日十二月二十六日
始回至郡城就其逐日查勘办理情形尚无临
事退诿之处至调任狼山系于十二月二十八
日在郡接奉部文在彰时尚未知调任之信惟
查柳树湳汛兵被杀实系凶番突至营盘焚毁
营房杀伤兵弁该镇亲往查勘为郑次报文
俱称弁兵巡游于草地突遇生番拒敌被杀访
询原委乃系知府陈玉友与马负书商量改报
等情前来臣等饬镇道查覆情形察核前后报
案马负书由彰化阅北路阅凶番焚杀兵民
之事即回彰化查勘弹压彼时原无退缩畏避
形迹至调任部文回郡后始轻接奏亦无急思
离镇革了事情弊惟是汛兵被杀营房被焚
既经亲阅又复商同知府改报避凶遇生番
被杀通同捏饰咨责难辞臣等既查明相应
据实具
奏伏候
皇上圣鉴
臣等谨
闻合并陈明谨
奏
乾隆十七年八月十五日
奏
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福建巡撫陳弘謀謹
奏為遵
旨查明據實具奏事臣喀爾吉善自浙旋閩三月初
七日行至建陽地方接准督臣新柱抄錄
上諭潘思榘所奏臺灣彰化縣生番殺擾村莊殺死
兵民一摺特鎮臣馬負書由該處巡查已經回
郡作何料理未據孔聞尋語主番性與人殊實同
禽獸戕殺亦所常有況因熟番佃地起釁尚非無
端騷動但應隨宜辦理申明法律示以國威令嗣
後熟番不敢滋事生番不敢逞兇方為得體馬負
書既在該處巡查乃置若罔聞遽行回郡將使民
番調大員尚且如此遲縮畏避必致肆無忌憚恣
行仇殺其所為巡查者何等著傳諭喀爾吉善潘
思榘令其將作何安協辦理留心彈壓之處速行
議奏其馬負書是否有臨事退諉情形抑或固己
徇縱山思急雜鎮將圖草率了事俱著喀爾吉善
等秉公詳悉查明據實具奏欽此并准督臣新
柱札稱總兵馬負書於日巡查回郡實在情形
現已飭委札馳臺灣滿漢御史并新任總兵確
查具覆俟覆到察核虛實具
奏等語臣喀爾吉善抵省即會同署撫臣查核臺
郡道府辦理兇番一案始終不免朕戚見隨
經派委糧驛道托穆齊圖馳赴臺灣并面告以
稽查彈壓之法令其會同巡察鎮臣安協辦理
當經會摺具奏業蒙
聖鑒其馬負書當時辦理實在情形亦無容諭托穆
齊圖留心察訪在案迨臣陳弘謀到任又經會
諭飭催速覆去後茲於八月十五日接據托穆
齊圖會同總兵官陳林每稟稱十二年十二月初
八十一兩晚兇番焚殺兵民總兵馬負書由彰
化一帶前往北路淡水巡查看兵十二日已到
竹塹接據副將郭弘基稟報為四庄柳樹湳兵
民被殺之信即日轉回彰化縣十六日親赴柳
樹湳汛察勘十八日親赴內四庄察勘傳集通
土人等曉以利害勸捕兇番通知府陳玉友求
彰復至彰化縣城駐二日十二月二十六日
始回至郡城就其逐日查勘辦理情形尚無臨
事退諉之處至調任狼山係於十二月二十八
日在郡接奉部文在彰時尚未知調任之信惟
查柳樹湳汛兵被殺實係兇番突至營盤焚毀
營房殺傷兵弁該鎮親往查勘為鄭次報文
俱稱弁兵巡遊於草地突遇生番拒敵被殺訪
詢原委乃係知府陳玉友與馬負書商量改報
等情前來臣等飭鎮道查覆情形察核前後報
案馬負書由彰化閱北路閱兇番焚殺兵民
之事即回彰化查勘彈壓彼時原無退縮畏避
形跡至調任部文回郡後始輕接奏亦無急思
離鎮革了事情弊惟是汛兵被殺營房被焚
既經親閱又復商同知府改報避兇遇生番
被殺通同捏飾咨責難辭臣等既查明相應
據實具
奏伏候
皇上聖鑒
臣等謹
聞合併陳明謹
奏
乾隆十七年八月十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8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