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动用三分耗羡银支饭食银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恒文
- 官职
- 湖北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08月1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知道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湖北巡抚臣恒文跪
奏为奏明事窃照各省耗羡银两部定章程案内
行令将常例之外公务必需之项随时
奏请动用等因遵照在案兹据湖北布政使鄂乐
舜详称查本年四月内奉部拨湖北省乾隆十
六年秋拨案内银二十七万两解交部库向例
解部饷银每千两应随解饭食银十两共应随
解饭食银二千七百两查此项饭银有本款随
解者应动支本款如无本款者每解饭银一分
以四厘出于额编部寺解费以六厘出于三分
公项今奉部取解银二十七万两内除荆关税
银武昌厂船料各属牛驴骡马牙税并商税盈
余等款共银八千五百四两三钱八厘零原随
解有本款解费即于各本款项下动支饭食银
八十五两四分零仍俟造入减半平余册内送
部查核外其余节年地丁及裁缺俸工等项共
银二十六万一千四百九十五两六钱九分零
共该饭食银二千六百一十四两九钱五分零
系应在于额编解费暨三分耗羡银内动解之
项今查乾隆十七年额编解费尚未据各属完
解到司所需前项饭银无请在于乾隆十七年
三分耗羡银内动支分交给委官郧阳府通
判蒋士额武昌县丞王居琰解交户部查收
仍俟额编解费各属征解到日按应动本款数
目提出归还原项相应详请
奏明并咨户部等情前来臣覆核无异理合恭折
闻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乾隆十七年八月十九日
奏
湖北巡撫臣恒文跪
奏為奏明事竊照各省耗羨銀兩部定章程案內
行令將常例之外公務必需之項隨時
奏請動用等因遵照在案茲據湖北布政使鄂樂
舜詳稱查本年四月內奉部撥湖北省乾隆十
六年秋撥案內銀二十七萬兩解交部庫向例
解部餉銀每千兩應隨解飯食銀十兩共應隨
解飯食銀二千七百兩查此項飯銀有本款隨
解者應動支本款如無本款者每解飯銀一分
以四釐出於額編部寺解費以六釐出於三分
公項今奉部取解銀二十七萬兩內除荊關稅
銀武昌廠船料各屬牛驢騾馬牙稅並商稅盈
餘等款共銀八千五百四兩三錢八釐零原隨
解有本款解費即於各本款項下動支飯食銀
八十五兩四分零仍俟造入減半平餘冊內送
部查核外其餘節年地丁及裁缺俸工等項共
銀二十六萬一千四百九十五兩六錢九分零
共該飯食銀二千六百一十四兩九錢五分零
係應在於額編解費暨三分耗羨銀內動解之
項今查乾隆十七年額編解費尚未據各屬完
解到司所需前項飯銀無請在於乾隆十七年
三分耗羨銀內動支分交給委官鄖陽府通
判蔣士額武昌縣丞王居琰解交戶部查收
仍俟額編解費各屬徵解到日按應動本款數
目提出歸還原項相應詳請
奏明並咨戶部等情前來臣覆核無異理合恭摺
聞伏乞
皇上睿鑒謹
奏
乾隆十七年八月十九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7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