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酌更安徽省秋审之制以恤重犯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崔应阶
- 官职
- 江南安徽按察使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07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行之已久之事何必更换耶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江南安徽按察使臣崔应阶跪
奏为安省秋审之制宜酌更定以慎封疆以恤
重犯事窃照直省每年秋审人犯定例巡抚会
同总督审录会拟情实缓决矜疑分别具
题此诚
圣德好生以民命至重故欲慎恤慎罚之制
仁至深远至重也但查各省秋审凡督抚同城者
始行会审如不在同城则由巡抚审录具
题现今浙江江西湖南四川贵州等省皆如此办
理惟江南督抚因驻劄之地不同而秋审之制
亦殊查两江总督驻劄下江江宁府省城江苏
巡抚驻劄苏州府安徽巡抚驻劄安庆府督抚
皆不同城故江苏时届秋审则将人犯提集江
宁附近之常州府会审此犹在督抚驻劄附近
境内相去不过二三百里于本省公事不难兼
顾乃安徽秋审则不在本省境内每年巡抚率
同按察使携带卷案人犯前赴江宁府会审计
去上江巡抚驻劄之安庆府七百余里往返必
需月余夫以上江一省统辖八府五州五十五
州县地方甚属寥濶虽有巡抚布按二司及巡
道二员分驻其地而市政使一员又向驻劄下
江之江宁府其安庆同城仅巡抚暨按察使二
员驻劄如平时巡抚公出尚有按察使居守遇
有地方紧要事件即可就近调度办及至秋
审则巡抚俱远出本境并无大员在省弹压设
有要务应亟办理者未免鞭长莫及且将安省
人犯解赴江省既非本属诸多未便而人犯又
增长途跋涉之苦似非所以慎封疆而恤重犯
也臣愚伏思江南本一省而分为上下亦犹湖
广之一省而分为南北湖北湖南巡抚驻劄之长
沙南固不与总督同城其每年秋审惟在巡抚
审录具
题是安省秋审似可做照湖南之例嗣后请将人
犯不必解往江省竟提集于安庆府城由巡抚
审录具
题惟令按察司将案犯节略招册预期造送总督
衙门如有应行酌核之处督抚仍可咨商会拟
如此酌加更定庶封疆弹压有员益昭慎重而
罪犯免致跋涉更邀
皇上训示谨
奏
乾隆十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朱批内容不转写)
奏
江南安徽按察使臣崔應階跪
奏為安省秋審之制宜酌更定以慎封疆以恤
重犯事竊照直省每年秋審人犯定例巡撫會
同總督審錄會擬情實緩決矜疑分別具
題此誠
聖德好生以民命至重故欲慎恤慎罰之制
仁至深遠至重也但查各省秋審凡督撫同城者
始行會審如不在同城則由巡撫審錄具
題現今浙江江西湖南四川貴州等省皆如此辦
理惟江南督撫因駐劄之地不同而秋審之制
亦殊查兩江總督駐劄下江江寧府省城江蘇
巡撫駐劄蘇州府安徽巡撫駐劄安慶府督撫
皆不同城故江蘇時屆秋審則將人犯提集江
寧附近之常州府會審此猶在督撫駐劄附近
境內相去不過二三百里於本省公事不難兼
顧乃安徽秋審則不在本省境內每年巡撫率
同按察使携帶卷案人犯前赴江寧府會審計
去上江巡撫駐劄之安慶府七百餘里往返必
需月餘夫以上江一省統轄八府五州五十五
州縣地方甚屬寥濶雖有巡撫布按二司及巡
道二員分駐其地而市政使一員又向駐劄下
江之江寧府其安慶同城僅巡撫暨按察使二
員駐劄如平時巡撫公出尚有按察使居守遇
有地方緊要事件即可就近調度辦及至秋
審則巡撫俱遠出本境並無大員在省彈壓設
有要務應亟辦理者未免鞭長莫及且將安省
人犯解赴江省既非本屬諸多未便而人犯又
增長途跋涉之苦似非所以慎封疆而恤重犯
也臣愚伏思江南本一省而分為上下亦猶湖
廣之一省而分為南北湖北湖南巡撫駐劄之長
沙南固不與總督同城其每年秋審惟在巡撫
審錄具
題是安省秋審似可做照湖南之例嗣後請將人
犯不必解往江省竟提集於安慶府城由巡撫
審錄具
題惟令按察司將案犯節略招册預期造送總督
衙門如有應行酌核之處督撫仍可咨商會擬
如此酌加更定庶封疆彈壓有員益昭慎重而
罪犯免致跋涉更邀
皇上訓示謹
奏
乾隆十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朱批内容不转写)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7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