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新旧钱粮完欠各数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苏昌
- 官职
- 广东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05月2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清单报告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广东巡抚臣苏昌谨
奏为奏
闻事窃照案准
廷寄抄录议覆原任安徽布政使陈惠荣陈奏设
法清查钱粮一折乾隆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奉
旨所议各省积欠令该督抚平日留心经理之处所
为杜弊于事先以免清查于事后亦是不动声色
渐次剔除之一法着依议行国家政体原不宜屡
有清查之事但能留意于未然何致滋事于既著
其论各督抚嗣后于每年岁底将该省未完钱粮
内或系民欠或系带缓之项澈究若干未完若干
并本年经征已未完各数分晰开具清单缮折
奏闻钦此又于乾隆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接准
廷寄乾隆十五年二月十九日奉
上谕前曾降旨各省督抚将该省积欠平日留心经
理于每年岁底将已完未完数目分晰奏闻此乃
为历年所有官侵吏蚀应追各款及顽户抗粮催
征不完者而言今据各省奏到多将因灾缓征等
项一并开入未完数内当系误会前旨夫官侵吏
蚀本应按限严追顽户抗粮虽在丰收有心拖欠
实乃莠民蠹政而地方官往往因循瞻徇以致逋
负累累积愈重此向来铜习该督抚所当留心
督率各该地方官设法清厘无令任其悬积至因
偏灾缓带之项自有限期其未完乃分所当然地
方官亦无经征之责令一并开入未完数内转为
牵混而催科不力之员因得借以藏拙非剔除宿
弊之道着将此旨通行传谕于各督抚奏事之便
寄令知之钦此又于乾隆十七年二月初六日
接准
廷寄乾隆十七年正月初十日奉
上谕各省积欠钱粮前经降旨令各督抚于每年岁
底将该省已未完各数分晰奏查但各省每年一
应钱粮必待次年奏销之期方可定其完欠实数
今于岁底奏查其有续行完纳者均不入所奏之
内于本年实在完欠若干转非确数此从前定议
时失于检点之处嗣后各省每年完欠钱粮俱着
随奏销时分晰查明核实奏不必仍循岁底奏
闻之例可于各该督抚奏事之便传谕知之钦此
俱经札知布政司钦遵查照在案今届乾隆十
六年奏销例应分晰完欠缮折陈
奏兹据广东布政使司布政使石柱将广东通省
历年新旧钱粮完欠总数查开清单具详前来
臣复细加查核乾隆十年分原报未完地丁等
银八十七两六分四厘零续于乾隆十六年照
数征催全完解司十一年分原报未完地丁等
银三百八十三两二钱七分六厘零于乾隆十
六七两年已征完银二百一十三两九分三厘
尚未完银一百七十两一钱八分三厘零十二
年分额征地丁钱粮钦奉
恩旨蠲免其应征杂税等银俱经照额全完造册奏
销在案十三年分原报未完地丁等银二百六
两八钱六分九厘零续于乾隆十六七年照
数征催全完解司十四年分原报未完地丁等
银三百五十二两六钱五分五厘零于乾隆十
六七两年已征完银二百六十九两二分三厘
尚未完银八十三两六钱三分二厘零十五年
分原报未完地丁等银八千二百九十三两四
钱二分零于乾隆十六七年已征完银七千
五百一十八两三钱二分七厘零尚未完银七
百七十五两九分四厘零十六年分额征该年
地丁连闰除改征本色米价及被灾蠲免外尚
银一百九万六千一百三两五钱八分零乾隆
十六七年已征完银一百八万八千六百两五
分八厘零尚未完银八千九十七两五钱二分
四厘零除批饬连督催征全完分别起运存留
按欵解报外所有通省新旧钱粮完欠各数臣
谨另缮清单恭折奏
闻伏乞
皇上圣鉴臣谨
奏
乾隆十七年五月二十日
奏
廣東巡撫臣蘇昌謹
奏為奏
聞事竊照案准
廷寄抄錄議覆原任安徽布政使陳惠榮陳奏設
法清查錢糧一摺乾隆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奉
旨所議各省積欠令該督撫平日留心經理之處所
為杜弊於事先以免清查於事後亦是不動聲色
漸次剔除之一法着依議行國家政體原不宜屢
有清查之事但能留意於未然何致滋事於既著
其論各督撫嗣後於每年歲底將該省未完錢糧
內或係民欠或係帶緩之項澈究若干未完若干
並本年經徵已未完各數分晰開具清單繕摺
奏聞欽此又於乾隆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接准
廷寄乾隆十五年二月十九日奉
上諭前曾降旨各省督撫將該省積欠平日留心經
理於每年歲底將已完未完數目分晰奏聞此乃
為歷年所有官侵吏蝕應追各款及頑戶抗糧催
徵不完者而言今據各省奏到多將因災緩徵等
項一併開入未完數內當係誤會前旨夫官侵吏
蝕本應按限嚴追頑戶抗糧雖在豐收有心拖欠
實乃莠民蠹政而地方官往往因循瞻徇以致逋
負纍纍積愈重此向來銅習該督撫所當留心
督率各該地方官設法清釐無令任其懸積至因
偏災緩帶之項自有限期其未完乃分所當然地
方官亦無經徵之責令一併開入未完數內轉為
牽混而催科不力之員因得借以藏拙非剔除宿
弊之道着將此旨通行傳諭於各督撫奏事之便
寄令知之欽此又於乾隆十七年二月初六日
接准
廷寄乾隆十七年正月初十日奉
上諭各省積欠錢糧前經降旨令各督撫於每年歲
底將該省已未完各數分晰奏查但各省每年一
應錢糧必待次年奏銷之期方可定其完欠實數
今於歲底奏查其有續行完納者均不入所奏之
內於本年實在完欠若干轉非確數此從前定議
時失於檢點之處嗣後各省每年完欠錢糧俱着
隨奏銷時分晰查明核實奏不必仍循歲底奏
聞之例可於各該督撫奏事之便傳諭知之欽此
俱經札知布政司欽遵查照在案今屆乾隆十
六年奏銷例應分晰完欠繕摺陳
奏兹據廣東布政使司布政使石柱將廣東通省
歷年新舊錢糧完欠總數查開清單具詳前來
臣復細加查核乾隆十年分原報未完地丁等
銀八十七兩六分四釐零續於乾隆十六年照
數徵催全完解司十一年分原報未完地丁等
銀三百八十三兩二錢七分六釐零於乾隆十
六七兩年已徵完銀二百一十三兩九分三釐
尚未完銀一百七十兩一錢八分三釐零十二
年分額徵地丁錢糧欽奉
恩旨蠲免其應徵雜稅等銀俱經照額全完造冊奏
銷在案十三年分原報未完地丁等銀二百六
兩八錢六分九釐零續於乾隆十六七年照
數徵催全完解司十四年分原報未完地丁等
銀三百五十二兩六錢五分五釐零於乾隆十
六七兩年已徵完銀二百六十九兩二分三釐
尚未完銀八十三兩六錢三分二釐零十五年
分原報未完地丁等銀八千二百九十三兩四
錢二分零於乾隆十六七年已徵完銀七千
五百一十八兩三錢二分七釐零尚未完銀七
百七十五兩九分四釐零十六年分額徵該年
地丁連閏除改徵本色米價及被災蠲免外尚
銀一百九萬六千一百三兩五錢八分零乾隆
十六七年已徵完銀一百八萬八千六百兩五
分八釐零尚未完銀八千九十七兩五錢二分
四釐零除批飭連督催徵全完分別起運存留
按欵解報外所有通省新舊錢糧完欠各數臣
謹另繕清單恭摺奏
聞伏乞
皇上聖鑒臣謹
奏
乾隆十七年五月二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7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