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参刘元燮昧公怀私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定长
- 官职
- 广西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7年05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刘元燮着拏交刑部治罪该部知道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广西巡抚臣定长谨
奏为据实奏
奏事窃查乾隆二年十一月二十日钦奉
上谕刘元燮奏广西苍梧道请仍留御史之任查
刘元燮于八月内奏请外转旋于闰九月内吏部
引见道员刘元燮即随班入见彼时并未奏请留
京今阅五月有余而忽谓此奏明系不愿前往广
西捏辞规避且伊又称吏部应夹单请旨不应照
康熙年间之例将伊入于月选等语不知缺有繁
简之不同有应请旨补授者有应归于月选者从
前闰九月内有应请旨缺出吏部已将刘元燮夹
单引见一次朕未降旨补用是以仍在候补之列
今遇有月选之缺吏部照例铨选此一定之理
并无错谬刘元燮何得挟其私心支离渎奏将前
后情节藏匿希图朦混以惑朕听而不自知乎看
也刘元燮若果欲留京効力何不奏请于奏请外
转之时又不奏请于初次引见道员之日及至
试掣广西之后忽为此奏其居心尚可问乎且刘
元燮折内引周昌汲黯自比彼与古人诚伪邪正
相去天渊乃不自知其分量而公然引以自况见
之章奏其奸邪无耻亦已甚矣又伊今年六月间
因外间偶有传说李绂张坦麟除官一节曾经奏
闻朕降旨嘉奖以鼓励言官究竟亦极平常之事
其余伊所奏则皆摭拾陈言苟且塞责并无有
裨政治可见诸施行者今何得大言不惭辄以敢
言自诩试思伊所陈有一裨于政治切于朕躬
可以万一仿佛周昌汲黯者耶至于月选道府州
县等官由吏部过堂掣签九卿在午门公同验看
此乃国家定制无人不遵而刘元燮以为凌辱岂
道员之理此又不问而知其为欺罔也似此巧诈
狂妄挟私规避之人竟敢以直言自居是实有玷
于周昌汲黯者也朕若再加姑容则将来言路必
至于不可问而假公济私朋党之风因是而起矣
不得不严加处分以示惩儆刘元燮著革职发往
广西以佐贰等官令其効力赎罪若再有规避不
实心尽力处即著该督抚题参从重治罪其苍梧
道员缺著黄岳收补授钦此准吏部咨移钦遵在
案臣查刘元燮于乾隆三年三月内到粤前经
委管恭城县县务委署南丹州州同又委管
贺县焦木厂务又调赴议军务支放钱粮又
委办龙胜苗疆工程计在粤三年有余于乾隆
六年九月报丁母回籍乾隆八年服满即在
原籍湖南湘潭县呈准详咨患病医治嗣于干
隆十一年正月该员在籍又报丁父忧于乾隆
十三年四月服阕报明起复直至乾隆十六年
十一月内到粤臣因该员赴粤迟延随咨准原
籍将该员患病调治缘由咨覆又在粤托
该员到粤未几即票委管钱局厂务臣未允
行适桂林府经历员缺即于本年正月委令署
理而该员心怀不甘言语举动全不知体忽于
五月十二日赴臣衙门票见求臣另委一缺否
则即将患病代奏今其回籍等语臣严加饬责
察其情形竟不知感
思报効且查该员丁忧在籍计其起复年月前后五
六年藉病延挨迫上年十一月方以病痊赴粤
臣随委署经歴亦属策励之意自应实心効力
以赎前愆乃该员闻知悔悟不安分转向臣
再求另委已属不经因臣面斥其非即恳以患
病代奏回籍尤为乖谬试思该员系何等职官
臣敢无端渎奏并不患病又何敢捏饰代陈
上欺
君父是刘元燮昧公徇私属狂妄妄之人未便仍复
姑容相应据实恭
奏请
旨将刘元燮交部治罪以为负
恩悖位者戒再查刘元燮系御史外转奉
旨发粤以佐贰効力赎罪未经咨补得缺非寻常効
力佐贰可比是以臣缮折具
奏合并陈明谨
奏
乾隆十七年五月二十日
奏
廣西巡撫臣定長謹
奏為據實奏
奏事竊查乾隆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欽奉
上諭劉元燮奏廣西蒼梧道請仍留御史之任查
劉元燮於八月內奏請外轉旋於閏九月內吏部
引見道員劉元燮即隨班入見彼時並未奏請留
京今閱五月有餘而忽謂此奏明係不願前往廣
西捏辭規避且伊又稱吏部應夾單請旨不應照
康熙年間之例將伊入於月選等語不知缺有繁
簡之不同有應請旨補授者有應歸於月選者從
前閏九月內有應請旨缺出吏部已將劉元燮夾
單引見一次朕未降旨補用是以仍在候補之列
今遇有月選之缺吏部照例銓選此一定之理
並無錯謬劉元燮何得挾其私心支離瀆奏將前
後情節藏匿希圖朦混以惑朕聽而不自知乎看
也劉元燮若果欲留京効力何不奏請於奏請外
轉之時又不奏請於初次引見道員之日及至
試掣廣西之後忽為此奏其居心尚可問乎且劉
元燮摺內引周昌汲黯自比彼與古人誠偽邪正
相去天淵乃不自知其分量而公然引以自況見
之章奏其奸邪無恥亦已甚矣又伊今年六月間
因外間偶有傳說李紱張坦麟除官一節曾經奏
聞朕降旨嘉獎以鼓勵言官究竟亦極平常之事
其餘伊所奏則皆摭拾陳言苟且塞責並無有
裨政治可見諸施行者今何得大言不慚輒以敢
言自詡試思伊所陳有一裨於政治切於朕躬
可以萬一彷彿周昌汲黯者耶至於月選道府州
縣等官由吏部過堂掣籤九卿在午門公同驗看
此乃國家定制無人不遵而劉元燮以為凌辱豈
道員之理此又不問而知其為欺罔也似此巧詐
狂妄挾私規避之人竟敢以直言自居是實有玷
於周昌汲黯者也朕若再加姑容則將來言路必
至於不可問而假公濟私朋黨之風因是而起矣
不得不嚴加處分以示懲儆劉元燮著革職發往
廣西以佐貳等官令其効力贖罪若再有規避不
實心盡力處即著該督撫題參從重治罪其蒼梧
道員缺著黃岳收補授欽此准吏部咨移欽遵在
案臣查劉元燮於乾隆三年三月內到粵前經
委管恭城縣縣務委署南丹州州同又委管
賀縣焦木廠務又調赴議軍務支放錢糧又
委辦龍勝苗疆工程計在粵三年有餘於乾隆
六年九月報丁母回籍乾隆八年服滿即在
原籍湖南湘潭縣呈准詳咨患病醫治嗣於乾
隆十一年正月該員在籍又報丁父憂於乾隆
十三年四月服闋報明起復直至乾隆十六年
十一月內到粵臣因該員赴粵遲延隨咨准原
籍將該員患病調治緣由咨覆又在粵託
該員到粵未幾即票委管錢局廠務臣未允
行適桂林府經歷員缺即於本年正月委令署
理而該員心懷不甘言語舉動全不知體忽於
五月十二日赴臣衙門票見求臣另委一缺否
則即將患病代奏今其回籍等語臣嚴加飭責
察其情形竟不知感
思報効且查該員丁憂在籍計其起復年月前後五
六年藉病延挨迫上年十一月方以病痊赴粵
臣隨委署經歴亦屬策勵之意自應實心効力
以贖前愆乃該員聞知悔悟不安分轉向臣
再求另委已屬不經因臣面斥其非即懇以患
病代奏回籍尤為乖謬試思該員係何等職官
臣敢無端瀆奏並不患病又何敢捏飾代陳
上欺
君父是劉元燮昧公徇私屬狂妄妄之人未便仍復
姑容相應據實恭
奏請
旨將劉元燮交部治罪以為負
恩悖位者戒再查劉元燮係御史外轉奉
旨發粵以佐貳効力贖罪未經咨補得缺非尋常効
力佐貳可比是以臣繕摺具
奏合併陳明謹
奏
乾隆十七年五月二十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7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