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积存屯费等银两请旨应否交内大臣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普福
官职
两淮盐政总管六库事务郎中
具奏日期
乾隆17年05月11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知道了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知道了

奏折正文

奏 内淮盐政管关库事郎中奴才普福谨 奏为奏交屯费等银事窃照两淮运盐有屯船公 费一项向系留为巡缉之费缘因确查功效不 许冒滥至乾隆十五年经吉庆查明积余银两 及场关墙所等员报缴所规费一并奏请充 公并声明如有必须设巡增费之处仍酌量动 支因此二项费银系观盐之多寡数无一定 请嗣后于每年奏销时清查一次俭数奏解等 因荷蒙 恩准所有乾隆十五年积存屯费规费银一万五千 六百余两曾经解交内大臣海望查收在案今 乾隆十七年奏销辛未纲盐课之后奴才随督 令运司查有积存屯费规费等银共一万六千 四百九十两零内除照上年支给青山营巡 船水手工食银三百七十四两四钱外实存银 一万六千一百二十三两零现届运库应否仍 交内大臣海望查收之处奴才未敢擅便理合 恭折具 奏伏乞 圣主训示遵行谨 奏 乾隆十七年五月十一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7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