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动支耗羡供修营房费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庄有恭
官职
江苏巡抚
具奏日期
乾隆17年04月22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该部知道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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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江苏巡抚臣庄有恭谨 奏为请 旨事窃查下江各属墩台营房先经前督臣那苏图 奏定新造营房保固六年限内者每间给岁修 银二钱六年限外者每间给银三钱牌坊木楼 烟笼无论保固限内限外每项给银五分续经 前署抚臣雅尔哈善 奏准部覆既系额定必需之款应将每年动用耗 羡岁修银两造册随同地丁钱粮奏报查核奉 旨依议钦遵在案今据布政使郭一裕详称乾隆十 五年分江苏等属六十州县共给过岁修营房 等项银一千三百五十一两零在于耗羡项下 动支造册详请具 奏前来除册咨送户部查核外臣谨会同两江督 臣尹继善恭折 奏明伏乞 皇上睿鉴勅部查核施行再照此案先因宿迁县造 册迟延经臣将迟延职名咨参在案合并陈明 谨 奏 乾隆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