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动拨存公耗羡银支修营房费用竣工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
- 官职
- 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6年12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为
奏明事窃查直属各处营房于上年夏间多有雨
水冲坍之处经臣于修理保定府四门城墙案
内附折
奏请除残缺无多仍照常办理外如有全间坍埸
并墩台砖土倾圮者应于司库存公项下动拨
兴修等因奉
朱批是知道了钦此钦遵当即转行司道委员确实
勘估不得将照常修理之工混行估入致滋浮
冒嗣据陆续勘报房山县夏坡店等六处墩房
原系土坯业经被雨冲塌该处为
陵寝往来大道应照上站涿州墩房之式改用砖瓦一
律修整估需银九百六十八两三钱零又固安
县北十里铺大路墩台并南营房估需银六
百二十一两七钱零清苑县西大路五里铺等
三处墩台营房估需银二百六十六两五钱零
安肃县路家寺等四处汛墩墩房估需银八十
三两一钱零新城县五里屯等四处墩房墙垣
估需银二百五十八两五钱零雄县柳林村铺
等四处墩房墙垣估需银二百五十两九钱零
又易州上年水冲各处绿旗兵丁营房已于另
案
奏明动项修理外所有东二十里铺等四处墩房
估需银二百一十六两七钱零以上七州县修
理冲坍营房墩台等项共需银二千六百六十
六两九钱零内房山固安清苑三县现在请项
兴修其安肃新城雄县易州四州县俱经垫项
修整由布政使玉麟查明工程坚固并无浮冒
详请在于乾隆十五年存公耗羡项下照数动
拨给领前来臣覆加查核与
奏准之案相符除将册结送部外理合恭折
奏明伏乞
皇上圣鉴谨
奏
乾隆十六年十二月
(朱批:写)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為
奏明事竊查直屬各處營房於上年夏間多有雨
水衝坍之處經臣於修理保定府四門城牆案
內附摺
奏請除殘缺無多仍照常辦理外如有全間坍埸
并墩臺磚土傾圮者應於司庫存公項下動撥
興修等因奉
硃批是知道了欽此欽遵當即轉行司道委員確實
勘估不得將照常修理之工混行估入致滋浮
冒嗣據陸續勘報房山縣夏坡店等六處墩房
原係土坯業經被雨衝塌該處為
陵寢往來大道應照上站涿州墩房之式改用磚瓦一
律修整估需銀九百六十八兩三錢零又固安
縣北十里鋪大路墩臺并南營房估需銀六
百二十一兩七錢零清苑縣西大路五里鋪等
三處墩臺營房估需銀二百六十六兩五錢零
安肅縣路家寺等四處汛墩墩房估需銀八十
三兩一錢零新城縣五里屯等四處墩房墻垣
估需銀二百五十八兩五錢零雄縣柳林村鋪
等四處墩房墻垣估需銀二百五十兩九錢零
又易州上年水衝各處綠旗兵丁營房已於另
案
奏明動項修理外所有東二十里鋪等四處墩房
估需銀二百一十六兩七錢零以上七州縣修
理衝坍營房墩臺等項共需銀二千六百六十
六兩九錢零內房山固安清苑三縣現在請項
興修其安肅新城雄縣易州四州縣俱經墊項
修整由布政使玉麟查明工程堅固並無浮冒
詳請在於乾隆十五年存公耗羨項下照數動
撥給領前來臣覆加查核與
奏准之案相符除將冊結送部外理合恭摺
奏明伏乞
皇上聖鑒謹
奏
乾隆十六年十二月
(朱批:写)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6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