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酌免洋船带米货税以裕民事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新柱
官职
福州将军兼管闽海关事
具奏日期
乾隆16年09月28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商业贸易、税收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转发议奏

奏折正文

奏 福州将军兼管闽海关事务臣新柱谨 奏为恭恳 天恩酌免洋船带来之货税以裕民食事窃照闽省 环山阻海田少人多所产米粮往往不敷民食 而漳泉二府为尤甚查漳泉民食向藉台湾商 贩源源接济近年台郡偷渡之人日多米价亦 不能平减是以青黄不接之时漳泉一带市价 日昂莫可不亟为筹划俾小民免艰食之虞 也伏查乾隆八年奉 上谕外洋货船来闽粤等省贸易带来一万石以上 者免其船货税银十分之五带米五千石以上 者免其船货税银十分之三钦此又乾隆十一年遇 罗商人方永利一船带来四千二百石蔡文浩 一船带来三千八百石皆不及五千石之数奉 旨加恩免其船货税银十分之二以示优恤钦此钦 遵各在案迩年以来递罗商船感戴 皇仁俱有运米来闽虽属无多民间不无小补臣思 内地贩洋商船每年出口自五十余只至七十 余只不等若令回棹多带食米则较番船更为 充裕在洋商船大者载货七八千石其次载货 五六千石但涉历风涛权衡子母其带货之 利胜于带米是以带归者少惟有仰恳 皇上天恩嗣后内地贩洋商船带来回棹请援照外 洋番船带来免税之例量为变通如有带来三 千石以上者免其货税十分之三带米五千石 以上者免其货税十分之五带米七千石以上 者货税全免带回之米听商自行粜卖其不及 数者听地方官酌量与赏如此则洋商既邀优 免之 殊恩情殷桑梓交相感劝连樯贩运而归于民食必 多裨益臣目击闽省米贵情形谬抒下悃是否有 当伏乞 皇上圣训施行再照闽海关定例番船标课西洋分 为九等征银自一千七百五十两至一百五十 两不等东洋分为四等征银自一千二百两至 三百二十两不等以上俱系减二折收内地贩 洋商船每年输纳标课仅只八两为数无多似 可无庸议免合并陈明谨 奏 乾隆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军机大臣会同议奏 (注:第4页为空白页,无文字内容)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6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