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经营山地伐木采土硝以黏补子孙生活费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岳钟琪
官职
四川提督
具奏日期
乾隆16年09月13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201四川顺庆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乾隆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乾隆

朱批信息

朱批
知道了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知道了

奏折正文

奏 四川提督臣岳钟琪谨 奏为据实奏明仰祈 睿鉴事窃臣于乾隆十四年三月内接准 廷寄奉 上谕岳钟琪系武人当自思官至提督爵至封公 于人臣之分已极优荣朕方以其熟练蜀中地势 番情倚以久任深望其安心职业始终承受恩典 断不可以功居大学士傅恒之次再列五等之班 兼秩中枢晋阶宫保稍存自满之念或与总督竞 长争胜伊家于成都子弟姻戚应自严加约束毋 得因地方官偶有裁抑遂启嫌隙钦此钦遵寄信 到臣臣随将五服以内弟兄弟子姪关防署内不 令干预外事其亲族人等亦叮咛劝诫毋许招 摇滋议等因覆 奏在案惟是臣在川多年入籍已久弟兄弟子姪暨 臣之子孙其现在署内者几一百五十余人臣 既不令其出外经营则日用衣食臣自当为 之料理但臣自蒙 圣恩放归田里以后一身所需惟臣子岳濬是赖今 复仰邀 天眷畀任封疆所得俸廉止可办理公事不能养 赡多人而弟兄弟子姪时虞不足臣又难容腹视 再四筹划别无生计惟查金堂彭山西县臣之 祖墓所在其近墓山田前经川省督抚奏明荷 蒙 圣恩赏给其彭山县迤墓山田内旧有硝井一眼出 产皮硝每岁可得四万余觔查此种土硝仅可 为熟皮张并医药之用并非火硝不能配造火 药实系民间应用之物每百觔价银七八钱不 等本地即可销售无庸出境业经彭山县报明 布政司请票开采照例纳税在案又有荒山一 处系灌县所属地方乃臣弟姪从前报垦之所 因山上遍生杂树尚可以作柴薪必俟树尽之 后始可开垦起料现在招人砍伐每岁亦可得 树价银一百五六十金合计一年所入共有四 五百两以此项为臣弟兄弟子姪补薪米之 费臣现在筹办如此尚恐未协复商之督臣策 楞以为并无妨碍事属可行然臣受 皇上至优至渥之恩即捐糜顶踵亦难仰报惟有凛 遵 圣训时切冰兢何敢以家务细事上渎 宸听但臣籍隶川省身任封疆凡有行为虽非公事 亦当入 告为此恭折据实奏 闻伏祈 皇上睿鉴谨 奏 乾隆十六年九月十三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