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古北口外一带传抄底稿案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方观承
- 官职
- 直隶总督
- 具奏日期
- 乾隆16年08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臣方观承谨
奏本月二十三日亥刻承准军机处字寄内阁干
隆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奉
旨方观承奏到查讯各犯一折已经阅看无可批示
者来古北口一带前有传写稿底皆由关永宁
自奏强县吴茂处扬至实为此案一大关键奏强
与保定相距不远该县既有应行根究之犯该督
或竟可取道赴保就近查办较为妥便抑或口外
此时尚有应行留驻查办之处著方观承酌量定
夺至案内辗转传看各犯虽其申情罪自有轻重
但事干不法且供证未明难为定案将来分别首
从林连或施恩量加减宥朕自亲加裁度现在一
切人犯均应加意看守未便遽行释放该督一并
酌量或就便暂交提督衙门及同知衙门量为分
别拘禁将此即行传谕知之钦此查古北一带传
抄底稿由关永宁携自奏强此外并无别有
来路而禀色与东省连界此中尤有可疑业经
臣恭折陈
奏在案此时古北已无查办之处惟应俟奏强获
犯就近详加根究臣于二十四日将现在各犯
携供事毕即可起身查自古北回保必由清河
并无另有就近之路臣理应趋赴
圆明园恭请
圣安并与军机大臣等面悉两处审讯情形再赴保
定所有到案各犯凡系传抄流播多事不法之
人俱已锁禁于提属派委千把严行拘守并交
参将马起元加意稽查其祇系备工受雇及年
幼无知听从教令抄写传送并房主知情之人
俱令取保看守系无干之袁碧林阁文辉二
名例应释放又被现犯供出曾经抄马己性他
处之犯四名臣已分派员弁查拿令于拿获之
日即就近交与地方官取看守候示臣并将
分别羁保及续应查拿人犯逐名开具清单送
军机处查核办理至杨益漠一犯系杨靖威族
叔住居河流口在热河之东其曾否藏匿杨靖
献字迹等情由应俟差员获解到日再行查讯
合并陈明谨具
奏伏乞
皇上圣鉴谨
奏
乾隆十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奏
直隸總督臣方觀承謹
奏本月二十三日亥刻承准軍機處字寄內閣乾
隆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奉
旨方觀承奏到查訊各犯一摺已經閱看無可批示
者來古北口一帶前有傳寫稿底皆由關永寧
自奏強縣吳茂處揚至實為此案一大關鍵奏強
與保定相距不遠該縣既有應行根究之犯該督
或竟可取道赴保就近查辦較為妥便抑或口外
此時尚有應行留駐查辦之處著方觀承酌量定
奪至案內輾轉傳看各犯雖其申情罪自有輕重
但事干不法且供証未明難為定案將來分別首
從林連或施恩量加減宥朕自親加裁度現在一
切人犯均應加意看守未便遽行釋放該督一併
酌量或就便暫交提督衙門及同知衙門量為分
別拘禁將此即行傳諭知之欽此查古北一帶傳
抄底稿由關永寧攜自奏強此外並無別有
來路而稟色與東省連界此中尤有可疑業經
臣恭摺陳
奏在案此時古北已無查辦之處惟應俟奏強獲
犯就近詳加根究臣於二十四日將現在各犯
攜供事畢即可起身查自古北回保必由清河
並無另有就近之路臣理應趨赴
圓明園恭請
聖安並與軍機大臣等面悉兩處審訊情形再赴保
定所有到案各犯凡係傳抄流播多事不法之
人俱已鎖禁於提屬派委千把嚴行拘守並交
參將馬起元加意稽查其祇係備工受雇及年
幼無知聽從教令抄寫傳送並房主知情之人
俱令取保看守係無干之袁碧林閣文輝二
名例應釋放又被現犯供出曾經抄馬己性他
處之犯四名臣已分派員弁查拿令於拿獲之
日即就近交與地方官取看守候示臣並將
分別羈保及續應查拿人犯逐名開具清單送
軍機處查核辦理至楊益漠一犯係楊靖威族
叔住居河流口在熱河之東其曾否藏匿楊靖
獻字蹟等情由應俟差員獲解到日再行查訊
合併陳明謹具
奏伏乞
皇上聖鑒謹
奏
乾隆十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60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