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查办通纲公费核定实用章程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恒
- 官职
- 署理长芦盐政
- 具奏日期
- 乾隆16年08月0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知道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理长芦盐政奴才高恒谨
奏为
奏明事窃照长芦商网向有每引出银二分五厘一年
共银一万九千余两以为公费历年已久系各商自
行动支经前任盐政三保
奏明在案嗣于乾隆十三年复经前任盐政丽柱以此
项作为闲款
奏请归公同东省公费并捐奏足五万两之数交商
营运六年之后按年解交内务府亦在案自归公之
后网中公费纲首随时摊派浮费日增溢于旧额小
商困之多累奴才自莅任以来察知此项虽出自商
费若不核定章程难免浮派中饱以致累商随饬运
司详加核定兹据长芦运使卢见曾详据通网商人
晋德星等合同呈称商等原有通网应办公事自应
通网按引摊费惟是零星摊派既无定额又无商人
经管以致所费浮于实用莫可稽查今将有定之款
按照十三年以前款项公同核定稍可删减者议遵
悉加删减分晰列款造册其无定之款务须随时节
省如有余存即留为次年公用请复设二分五厘公
费并公举诚实商人尚司出入仍按季请照网商三
人公同稽查销算则摊派永除通网公便等情据此
查芦商之复设二分五厘公费即如两淮之有匣费
自匣费归公之后又立外支一款诚商费之必不可
缺原非无用闲款但不如查核定以章程难免混支
冒销等弊今逐加细核浮费悉除嗣后即为章程而
且匣有商司按季又有网首稽查自可永杜侵摊中
饱之弊抑且办公有临不致稽迟贻误均属妥协呈
请核定前来奴才复加查核如修理祠庙义学衙署
渡船浮桥及官兵巡盐盘费等用款项繁多在在取
给是此公费一项诚商网之必不可少今将一切浮
欸全行删除所存诸费咸归实用选择商中谨慎之
人尚司出入按季令网商稽查销算则浮派侵销永
远可杜应如所请办理于商网节费办公有裨益
所有奴才查办通网公费删除浮滥核定实用章程
缘由理合恭折
奏明伏乞
皇上圣鉴谨
奏
乾隆十六年八月初三日
奏
署理長蘆鹽政奴才高恒謹
奏為
奏明事竊照長蘆商網向有每引出銀二分五釐一年
共銀一萬九千餘兩以爲公費歷年已久係各商自
行動支經前任鹽政三保
奏明在案嗣於乾隆十三年復經前任鹽政麗柱以此
項作爲閒款
奏請歸公同東省公費併捐奏足五萬兩之數交商
營運六年之後按年解交内務府亦在案自歸公之
後網中公費綱首隨時攤派浮費日增溢於舊額小
商困之多累奴才自莅任以來察知此項雖出自商
費若不核定章程難免浮派中飽以致累商隨飭運
司詳加核定茲據長蘆運使盧見曾詳據通網商人
晉德星等合同呈稱商等原有通網應辦公事自應
通網按引攤費惟是零星攤派既無定額又無商人
經管以致所費浮於實用莫可稽查今將有定之款
按照十三年以前款項公同核定稍可刪減者議遵
悉加刪減分晰列款造冊其無定之款務須隨時節
省如有餘存即留為次年公用請復設二分五釐公
費並公舉誠實商人尚司出入仍按季請照網商三
人公同稽查銷算則攤派永除通網公便等情據此
查蘆商之復設二分五釐公費即如兩淮之有匣費
自匣費歸公之後又立外支一款誠商費之必不可
缺原非無用閒款但不如查核定以章程難免混支
冒銷等弊今逐加細核浮費悉除嗣後即為章程而
且匣有商司按季又有網首稽查自可永杜侵攤中
飽之弊抑且辦公有臨不致稽遲貽誤均屬妥協呈
請核定前來奴才復加查核如修理祠廟義學衙署
渡船浮橋及官兵巡鹽盤費等用款項繁多在在取
給是此公費一項誠商網之必不可少今將一切浮
欸全行刪除所存諸費咸歸實用選擇商中謹慎之
人尚司出入按季令網商稽查銷算則浮派侵銷永
遠可杜應如所請辦理於商網節費辦公有裨益
所有奴才查辦通網公費刪除浮濫核定實用章程
緣由理合恭摺
奏明伏乞
皇上聖鑒謹
奏
乾隆十六年八月初三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5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