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食盐以五分拨于纲地融销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吉庆
- 官职
- 管理两淮盐政
- 具奏日期
- 乾隆16年08月0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管理两淮盐政奴才吉庆谨
奏为遵
旨议奏事窃照淮北山阳清河桃源宿迁睢宁
赣榆沭阳等八州县食引盐滞难销由来已久
自康熙年间食商亏本逃亡将引课摊派纲商
赔纳力不能支历任盐政准令于纲引内每单
引带销三十斤稍为补苴原系在外调剂并非
题明至雍正九年盐政伊拉齐题准将丁
未己酉两纲带运以后历纲仍复壅积乾隆七
年前盐政准泰奏请仍循旧例带运经部议驳
乾隆九年前两江总督尹继善会同准泰仍请
带销三十斤部议行查经奴才以零星带斤究
不若分包各运为便请将三分留食七分融纲
等因会题本部准乾隆十年奴才复又折奏
仍请自甲子纲为始分别留运融销部议驳
荷蒙
皇上特恩准奴才所请俟一二年后食盐疏通之
日仍照定例办理乾隆十四年前署盐政高晋
查明自融销以来虽未变盐无几仅能销足三分
之数若遽议照旧办理恐仍不免壅积应酌量
试增请自己巳纲为始以四分留食六分融纲
部令奴才确查妥议奴才复查山清等处蒙
恩融销以来已无从前之积压惟虑岁额之难销苦
不量为加运恐致州县办弛之渐纲盐引课较
食盐为重若徒准其融纲而不照纲加课又恐
滋各商避难就易之端故议请以五分留运食
地五分融销纲地照纲输课乾隆十四年十月
户部议覆以纲食引目疆界各殊若因一时壅
滞即越界融销恐易章程混淆滋弊且山清
等处年行食引仅止二万六千余道前以七分
融销系照额派销之数若再加增则纲地愈少
而食盐愈多纲地必致食地私盐愈多官引
愈滞且商力益艰贻累难堪是以客情形而筹
全局务期额不绌而引可销设为拟融之策更
恐州县办于缉私用是酌令加运又恐各商避
难就易故请照纲加课为数不多无碍于纲运
融各半无妨于食且引目水程层层照验亦无
从混淆滋弊以奴才之愚现在情形而论山
清等八州县食盐定为留运五分备售以五分
拨于纲地融销责令各商照纲输课适合相时
调剂机宜似与盐法有无窒碍奴才沐
恩优渥何敢以实有所见之事祗因节经部驳即缄
默而不为
上闻合再据实沥陈仰恳
圣恩施格外俯从所请自庚午纲为始分别融纲
留运遵照奏销定为恩便为此恭折具
奏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乾隆拾陆年捌月
(注:第5页右侧红色文字为朱批,按要求不转写)
奏
管理兩淮鹽政奴才吉慶謹
奏為遵
旨議奏事竊照淮北山陽清河桃源宿遷睢寧
贛榆沭陽等八州縣食引鹽滯難銷由來已久
自康熙年間食商虧本逃亡將引課攤派綱商
賠納力不能支歷任鹽政准令於綱引內每單
引帶銷三十斤稍為補苴原係在外調劑並非
題明至雍正九年鹽政伊拉齊題准將丁
未己酉兩綱帶運以後歷綱仍復壅積乾隆七
年前鹽政準泰奏請仍循舊例帶運經部議駁
乾隆九年前兩江總督尹繼善會同準泰仍請
帶銷三十斤部議行查經奴才以零星帶斤究
不若分包各運為便請將三分留食七分融綱
等因會題本部准乾隆十年奴才復又摺奏
仍請自甲子綱為始分別留運融銷部議駁
荷蒙
皇上特恩准奴才所請俟一二年後食鹽疏通之
日仍照定例辦理乾隆十四年前署鹽政高晉
查明自融銷以來雖未變鹽無幾僅能銷足三分
之數若遽議照舊辦理恐仍不免壅積應酌量
試增請自己巳綱為始以四分留食六分融綱
部令奴才確查妥議奴才復查山清等處蒙
恩融銷以來已無從前之積壓惟慮歲額之難銷苦
不量為加運恐致州縣辦弛之漸綱鹽引課較
食鹽為重若徒准其融綱而不照綱加課又恐
滋各商避難就易之端故議請以五分留運食
地五分融銷綱地照綱輸課乾隆十四年十月
戶部議覆以綱食引目疆界各殊若因一時壅
滯即越界融銷恐易章程混淆滋弊且山清
等處年行食引僅止二萬六千餘道前以七分
融銷係照額派銷之數若再加增則綱地愈少
而食鹽愈多綱地必致食地私鹽愈多官引
愈滯且商力益艱貽累難堪是以客情形而籌
全局務期額不絀而引可銷設為擬融之策更
恐州縣辦於緝私用是酌令加運又恐各商避
難就易故請照綱加課為數不多無礙於綱運
融各半無妨於食且引目水程層層照驗亦無
從混淆滋弊以奴才之愚現在情形而論山
清等八州縣食鹽定為留運五分備售以五分
撥於綱地融銷責令各商照綱輸課適合相時
調劑機宜似與鹽法有無窒礙奴才沐
恩優渥何敢以實有所見之事祗因節經部駁即緘
默而不為
上聞合再據實瀝陳仰懇
聖恩施格外俯從所請自庚午綱為始分別融綱
留運遵照奏銷定為恩便為此恭摺具
奏伏乞
皇上睿鑒謹
奏
乾隆拾陸年捌月
(注:第5页右侧红色文字为朱批,按要求不转写)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5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