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动用耗羡银支给狱囚棉衣煤炭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阿思哈
- 官职
- 山西巡抚兼管提督事务
- 具奏日期
- 乾隆16年07月2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知道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山西巡抚兼管提督事务臣阿思哈跪
奏为
奏明事窃照晋省支给狱囚棉衣煤炭等项先经
刑部奏准将本省外结赎钱银内存留支给如
有不敷在于藩库存公项下动用等因遵照在
案兹据布政使多纶详称乾隆十四年分各属
共支给过狱囚棉衣煤炭等项银九百四十四
两四钱一厘内除历年存剩银内动支银三十
六两五钱四分四厘又动用乾隆十三年分外
结赎钱并钱易银共六百二十三两六钱七分
一厘外实动给不敷银二百八十四两一钱八
分六厘应照例在于藩库乾隆十四年分存公
耗羡项下支领已经泉司核实造报部覆允销
惟是前项不敷银两在于存公耗羡项下支领
之处系常例外应行动用之项相应呈请具
奏等情前来臣查耗羡章程如有定之外必须动
用例应随时
奏明今该司具详前项支给银两系常例外应行
支给之项除咨明户部外理合恭折奏
闻伏乞
皇上圣鉴谨
奏
乾隆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奏
山西巡撫兼管提督事務臣阿思哈跪
奏為
奏明事竊照晉省支給獄囚棉衣煤炭等項先經
刑部奏准將本省外結贖錢銀內存留支給如
有不敷在於藩庫存公項下動用等因遵照在
案茲據布政使多綸詳稱乾隆十四年分各屬
共支給過獄囚棉衣煤炭等項銀九百四十四
兩四錢一釐內除歷年存剩銀內動支銀三十
六兩五錢四分四釐又動用乾隆十三年分外
結贖錢并錢易銀共六百二十三兩六錢七分
一釐外實動給不敷銀二百八十四兩一錢八
分六釐應照例在於藩庫乾隆十四年分存公
耗羨項下支領已經泉司核實造報部覆允銷
惟是前項不敷銀兩在於存公耗羨項下支領
之處係常例外應行動用之項相應呈請具
奏等情前來臣查耗羨章程如有定之外必須動
用例應隨時
奏明今該司具詳前項支給銀兩係常例外應行
支給之項除咨明戶部外理合恭摺奏
聞伏乞
皇上聖鑒謹
奏
乾隆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5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