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议清除江苏钱粮弊窦办法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王师
- 官职
- 江苏巡抚
- 具奏日期
- 乾隆16年07月2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乾隆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乾隆
朱批信息
- 朱批
- 有治人无治法惟在汝不姑息好名若夫科条催督乃其末者耳且朕有所不晓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江苏巡抚臣王师谨
奏为遵
旨议奏事窃照江苏财赋甲于他省而弊窦亦甚于
他省是以乾隆元年至十三年地丁积欠至二
百二十余万之多恭逢我
皇上仁恩浩荡全行蠲免与民更始又钦奉
谕旨以此次扩清之后正宜乘机振作命臣等加意
厘剔定立章程不致滋复久之弊仰见我
皇上仁育义正为风俗人心计者至深且切臣伏查
江苏钱粮之弊有在官在役在民之不同臣前
于
皇上南巡营次曾经面陈大概嗣于议覆御史陆秩
条奏折内
奏请稍宽时日容臣彻底清厘酌拟规程同该都
圣训奉到
朱批如所议行钦遵在奉兹臣随时随处加意体察
悉心筹划稽核旧例参以管见汇拟数条敬为
我
皇上陈之在官之弊有四一任留尾欠宜严加振刷
也查江苏钱粮有地丁漕项河工驿站俸工等
项款目繁多而庸懦牧令止顾目前考成如某
欸限期届期即先尽某欸征解或此欸征至八
九分计其处分不遑处罚虚降便谓不妨宽缓
致尾欠年复一年积累渐多此系通省历来铜
习查征粮议叙处分各有定例固未便轻议更
张但在外须分功过示以劝惩庶州县更加儆
惕请嗣后州县议叙处仍照旧例外如通计
各欸钱粮忙前完足五分者记功一次岁内全
完者记大功二次奏销前不能全完者亦记
大过二次其功过责成道府直隶州造报布政
司汇详督抚衙门查核所记之功如有别案过
失准其抵销所记之过如积至三次以上者即
才具可用遇大计及俸满时不准保荐题升以
示惩劝一征比幕宾宜加意查察也查江苏征
比幕宾愚不及其串通经承得贿舞弊任听
包侵搪抵以致诸弊丛生者固未必尽人皆然
然亦间有不免请照前议御史陆秩所奏自督
抚以至州县俱当时时查察以清弊源一小户
钱粮宜勒限全完也查州县催粮率皆先搯大
户次及中户而小户每不及搯挈亦系体恤贫
民之意无如奸顽大户遂将本身额赋花分数
户或数十户希冀延欠而户愈碎征愈难以致
积欠愈多今欲杜其弊须杜其致弊之由应请
照调任督臣黄廷桂前奏于八月开忙后将一
两以下小户另造一册或滚催或差搯勒限岁
内全完勿以小户任其延欠则花分者不杜自
除至实在在小户时届秋成完纳亦易而积欠渐
清矣一宕完之户宜即为查改也查乡愚目不
识丁每有错写都图户名又粮书填串匆忙时
亦多笔误并有故意错写舞弊者销照与征册
不符不能注完名曰宕票其粮每致重搯追陌
越既久或因印照遗失或为经胥所愚不能禀
改隐忍重完或因无力仍欠而宕完之银反为
侵蚀之经胥人等借以隐射支饰殊滋弊窦应
请饬州县于销欠时一有宕票即将该票都图
甲户银数月日随时出示晓谕该粮户即行禀
改或单谕该处地保饬查改正销欠仍于俸征
岁底将改正之宕票造册报府州查核如不尽
行改正提承究处庶几积习可除矣在役之弊
有四一包侵之弊宜除也查包侵之役有总保
有歇家有经承有粮书有图书有粮差有银匠
不一而足伊等串熟乡愚巧言欺骗以为托其
代纳不特平色便宜更免城乡跋涉每每被
侵吞请嗣后除零星小户附交本处亲信大户
完纳者仍照旧例听其自便外应照前议御史
陆秩所奏严饬州县明白晓谕各粮户务令自
封投柜毋得私相授受违者包户粮户照例一
并治罪俾知征收一柜之比弊宜除也查胥蠹
包揽侵蚀顽户希图延欠每两出银数分餽送
经承终年不搯名曰摊比在侵役顽户所费无
多安享重利而经承获利更伙故虽立法严惩
终于牢不可破请饬州县务延干练征比幕友
将实征册存留内署力行内搯内销之法毫不
假手胥役则摊比伎俩自无所施而包侵之弊
亦除矣一花分诡寄飞洒隐漏之弊宜除也查
胥蠹侵隐等弊总由核造册籍皆出其手官不
查察以致任其增删改无所不至请饬州县
凡书役造送实征册及便于搯催之简明滚簿
并每户应完银数之易知单必须与上届原册
逐一查对清楚将易知单分发并晓谕各粮户
如验算本户名下产数银数多寡不符即行禀
究再忙后及次年核造清欠册止将滚簿发出
其实征册求存内署查核如遇交代即从内署
封交后任总不假手胥役则前弊自必渐除矣
一催倩代杖之弊宜除也查顽户非差追不完
而弊即生于差役如每一票多则数十户少则
数户差役至乡不惟完粮先讲差费每户索银
数分或钱许差费到手遂置不问临卯出银数
分雇一代杖应比若辈伎善茹利几于乐此不
疲差役代杖俱得搯作生涯而顽户既出差费
亦置高阁即再另差搯挈亦无异前差请饬州
县将催粮之役先行查造年貌册存署点卯时
逐一识认再行责成各该班一二人为头役于
临比时在旁查看如非正身即令举首立挈正
身并责头役狗隐一体重惩庶差役畏比上紧
催完钱粮自起矣在民之弊有六一绅衿书役
兵丁抗欠之弊宜除也查绅衿恃有护符兵丁
恃非州县所辖书役恃在衙门应差任意顽抗
庸懦牧令狗情曲庇每致积欠累累请奏酌调
任督臣黄廷桂前奏于开征时饬令州县将绅
衿是何职衔书役是何衙门兵丁是何营分于
征册内各户下注明逐一搯出各另造一册绅
衿之册存贮本衙门另单催书役之册分送
各该本管官衙门兵丁之册移交该管武职衙
门一体催完纳如岁内不行全完绅衿则详
揭参革兵丁书役则革粮革役严行究追则绅
衿书役兵丁之欠自清矣一寄庄钱粮抗欠之
弊宜除也查田地坐落此邑而粮户居住彼邑
者名曰寄庄粮户恃居隔属而升科因无考成
每置膜外应照调任督臣黄廷桂前奏除有佃
户可着者仍照扣租完赋之例办理外如系本
人自种无佃可着或佃户亦住隔属者即将业
户应纳钱粮造册关送粮户居住之州县按数
催完移交如届奏销尚未全完即将粮户居住
之州县附参议处庶寄庄之钱粮得清矣一开
征停忙之期应因地变通也查定例二月开征
五月停忙八月开征所以重农事也但粮从产
出而各属田地所产花息时候不齐如当收息
之时恰值停忙之候小民钱在手头辄易用去
粮赋反致无着如淮徐海三属全赖麦收完粮
业经前抚臣陈大受奏准五月停忙六月开征
又浙省湖州府属乌程归安二县蚕桑之利最
溥五月仍旧开征六月始行停忙百姓称便今
查苏州府属之吴江震泽两县民亦业蚕利亦
甚溥应请亦缓至六月停忙五月仍行征输庶
小民收息即得完粮不致随手消矣一分年
带征钱粮宜通融完纳也查钱粮分年带征原
所以纾民力惟是欠数有多寡粮户有贫富小
户额赋本少灾蠲所剩数更零星或大户适当
有钱之时情愿一并通完或透完一年之数者
如拘泥带征年数必令按年分纳则小户城乡
往返之盘缠反多于正赋而大户当有钱时不
能尽数完赋迨应完之期钱已花消反致拮据
是恤民之政反以累民殊属未便应请饬州县
凡有带征钱粮示谕粮户如因为数无几及欠
数虽多自愿扫数通完或透完一年之数者悉
听其便不必拘泥年限至无力之户及自愿分
年完纳者亦不得借此追呼令其并年完纳庶
不失
恩恤之本意亦清理积欠之一端也一田产交易应
于税契时推收也查粮从产出产业买卖原应
即时推收以清粮赋请饬民间买卖田产于立
契成交时即将卖主应推某县都图甲户及田
粮科则并买主应收入某县都图甲户亩开推
收单各二纸随契投税将推收单一交经管书
注册推收一存内衙备核不特田赋得清易于
催纳更可杜奸民花分诡寄飞洒隐漏之弊矣
一坍没版荒公占绝壤之粮宜随时勘豁也查
江苏各属滨临江海湖河之坍没山区碪确之
版荒塘工营汛坛宇义冢等项之公占并绝户
荒冢无着之粮每多未尽题豁按其额则现存
问其产则乌有小民每致枉受敲扑所当急为
清理容臣将坍荒公占各业陆续委勘确实随
时题豁至义冢虽非别项公占可比但有捐施
之家初因殷实好善乐施追后消乏无力完粮
乃因其好义于前反令赔粮于后似属可悯再
绝户荒坟既未便招人开垦则粮从何出空悬
册籍终属无益应请一体准其豁免以广
皇仁以上各条澄致弊之源立催科之法除胥蠹之
权清虚悬之赋至内搯内销不假手于胥役则
诸弊不除而自去尤为最要良法州县更当实
力奉行自必渐见成效如尚有应行因地制宜
随时变通之处容臣再行察核酌办务期积弊
全除年清欵是否允当理合遵
旨恭折
奏覆伏乞
皇上睿鉴训示遵行谨
奏
乾隆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奏
江蘇巡撫臣王師謹
奏為遵
旨議奏事竊照江蘇財賦甲於他省而弊竇亦甚於
他省是以乾隆元年至十三年地丁積欠至二
百二十餘萬之多恭逢我
皇上仁恩浩蕩全行蠲免與民更始又欽奉
諭旨以此次擴清之後正宜乘機振作命臣等加意
釐剔定立章程不致滋復久之弊仰見我
皇上仁育義正為風俗人心計者至深且切臣伏查
江蘇錢糧之弊有在官在役在民之不同臣前
於
皇上南巡營次曾經面陳大概嗣於議覆御史陸秩
條奏摺内
奏請稍寬時日容臣徹底清釐酌擬規程同該都
聖訓奉到
硃批如所議行欽遵在奉兹臣隨時隨處加意體察
悉心籌畫稽核舊例參以管見彙擬數條敬為
我
皇上陳之在官之弊有四一任留尾欠宜嚴加振刷
也查江蘇錢糧有地丁漕項河工驛站俸工等
項款目繁多而庸懦牧令止顧目前考成如某
欸限期屆期即先儘某欸徵解或此欸徵至八
九分計其處分不遑處罰虚降便謂不妨寬緩
致尾欠年復一年積累漸多此係通省歷來銅
習查徵糧議敘處分各有定例固未便輕議更
張但在外須分功過示以勸懲庶州縣更加儆
惕請嗣後州縣議敘處仍照舊例外如通計
各欸錢糧忙前完足五分者記功一次歲内全
完者記大功二次奏銷前不能全完者亦記
大過二次其功過責成道府直隸州造報布政
司彙詳督撫衙門查核所記之功如有别案過
失准其抵銷所記之過如積至三次以上者即
才具可用遇大計及俸滿時不准保薦題陞以
示懲勸一徵比幕賓宜加意查察也查江蘇徵
比幕賓愚不及其串通經承得賄舞弊任聽
包侵搪抵以致諸弊叢生者固未必盡人皆然
然亦間有不免請照前議御史陸秩所奏自督
撫以至州縣俱當時時查察以清弊源一小户
錢糧宜勒限全完也查州縣催糧率皆先搯大
户次及中户而小户每不及搯挈亦係體恤貧
民之意無如奸頑大户遂將本身額賦花分數
户或數十户希冀延欠而户愈碎徵愈難以致
積欠愈多今欲杜其弊須杜其致弊之由應請
照調任督臣黃廷桂前奏於八月開忙後將一
兩以下小户另造一册或滾催或差搯勒限歲
内全完勿以小户任其延欠則花分者不杜自
除至實在在小户時届秋成完納亦易而積欠漸
清矣一宕完之户宜即為查改也查鄉愚目不
識丁每有錯寫都圖户名又糧書填串匆忙時
亦多筆誤并有故意錯寫舞弊者銷照與徵册
不符不能註完名曰宕票其糧每致重搯追陌
越既久或因印照遺失或為經胥所愚不能稟
改隱忍重完或因無力仍欠而宕完之銀反為
侵蝕之經胥人等藉以隱射支飾殊滋弊竇應
請飭州縣於銷欠時一有宕票即將該票都圖
甲户銀數月日隨時出示曉諭該糧户即行稟
改或單諭該處地保飭查改正銷欠仍於俸徵
歲底將改正之宕票造册報府州查核如不盡
行改正提承究處庶幾積習可除矣在役之弊
有四一包侵之弊宜除也查包侵之役有總保
有歇家有經承有糧書有圖書有糧差有銀匠
不一而足伊等串熟鄉愚巧言欺騙以為托其
代納不特平色便宜更免城鄉跋涉每每被
侵吞請嗣後除零星小户附交本處親信大户
完納者仍照舊例聽其自便外應照前議御史
陸秩所奏嚴飭州縣明白曉諭各糧户務令自
封投櫃毋得私相授受違者包户糧户照例一
並治罪俾知徵收一櫃之比弊宜除也查胥蠹
包攬侵蝕頑户希圖延欠每兩出銀數分餽送
經承終年不搯名曰攤比在侵役頑户所費無
多安享重利而經承獲利更夥故雖立法嚴懲
終於牢不可破請飭州縣務延幹練徵比幕友
將實徵册存留内署力行内搯内銷之法毫不
假手胥役則攤比伎倆自無所施而包侵之弊
亦除矣一花分詭寄飛灑隱漏之弊宜除也查
胥蠹侵隱等弊總由核造册籍皆出其手官不
查察以致任其增刪改無所不至請飭州縣
凡書役造送實徵册及便於搯催之簡明滾簿
并每户應完銀數之易知单必須與上届原册
逐一查對清楚將易知单分發并曉諭各糧户
如驗算本户名下產數銀數多寡不符即行稟
究再忙後及次年核造清欠册止將滾簿發出
其實徵册求存内署查核如遇交代即從内署
封交後任總不假手胥役則前弊自必漸除矣
一催倩代杖之弊宜除也查頑户非差追不完
而弊即生於差役如每一票多則數十户少則
數户差役至鄉不惟完糧先講差費每户索銀
數分或錢許差費到手遂置不問臨卯出銀數
分僱一代杖應比若輩伎善茹利幾於樂此不
疲差役代杖俱得搯作生涯而頑户既出差費
亦置高閣即再另差搯挈亦無異前差請飭州
縣將催糧之役先行查造年貌册存署點卯時
逐一識認再行責成各該班一二人為頭役於
臨比時在旁查看如非正身即令舉首立挈正
身並責頭役狗隱一體重懲庶差役畏比上緊
催完錢糧自起矣在民之弊有六一紳衿書役
兵丁抗欠之弊宜除也查紳衿恃有護符兵丁
恃非州縣所轄書役恃在衙門應差任意頑抗
庸懦牧令狗情曲庇每致積欠纍纍請奏酌調
任督臣黃廷桂前奏於開徵時飭令州縣將紳
衿是何職銜書役是何衙門兵丁是何營分於
徵册内各户下註明逐一搯出各另造一册紳
衿之册存貯本衙門另單催書役之册分送
各該本管官衙門兵丁之册移交該管武職衙
門一體催完納如歲内不行全完紳衿則詳
揭參革兵丁書役則革糧革役嚴行究追則紳
衿書役兵丁之欠自清矣一寄莊錢糧抗欠之
弊宜除也查田地坐落此邑而糧户居住彼邑
者名曰寄莊糧户恃居隔屬而陞科因無考成
每置膜外應照調任督臣黃廷桂前奏除有佃
户可着者仍照扣租完賦之例辦理外如係本
人自種無佃可着或佃户亦住隔屬者即將業
户應納錢糧造册關送糧户居住之州縣按數
催完移交如届奏銷尚未全完即將糧户居住
之州縣附參議處庶寄庄之錢糧得清矣一開
徵停忙之期應因地變通也查定例二月開徵
五月停忙八月開徵所以重農事也但糧從產
出而各屬田地所產花息時候不齊如當收息
之時恰值停忙之候小民錢在手頭輒易用去
糧賦反致無着如淮徐海三屬全賴麥收完糧
業經前撫臣陳大受奏准五月停忙六月開徵
又浙省湖州府屬烏程歸安二縣蠶桑之利最
溥五月仍舊開徵六月始行停忙百姓稱便今
查蘇州府屬之吳江震澤兩縣民亦業蠶利亦
甚溥應請亦緩至六月停忙五月仍行徵輸庶
小民收息即得完糧不致隨手消矣一分年
帶徵錢糧宜通融完納也查錢糧分年帶徵原
所以紓民力惟是欠數有多寡糧户有貧富小
户額賦本少灾蠲所剩數更零星或大户適當
有錢之時情願一并通完或透完一年之數者
如拘泥帶徵年數必令按年分納則小户城鄉
往返之盤纏反多於正賦而大户當有錢時不
能盡數完賦迨應完之期錢已花消反致拮据
是恤民之政反以累民殊屬未便應請飭州縣
凡有帶徵錢糧示諭糧户如因為數無幾及欠
數雖多自願掃數通完或透完一年之數者悉
聽其便不必拘泥年限至無力之户及自願分
年完納者亦不得藉此追呼令其併年完納庶
不失
恩恤之本意亦清理積欠之一端也一田產交易應
於稅契時推收也查糧從產出產業買賣原應
即時推收以清糧賦請飭民間買賣田產於立
契成交時即將賣主應推某縣都圖甲户及田
糧科則并買主應收入某縣都圖甲户畝開推
收单各二紙隨契投稅將推收单一交經管書
註册推收一存内衙備核不特田賦得清易於
催納更可杜奸民花分詭寄飛灑隱漏之弊矣
一坍没版荒公佔絕壤之糧宜隨時勘豁也查
江蘇各屬濱臨江海湖河之坍没山區碪確之
版荒塘工營汛壇宇義塚等項之公佔并絕户
荒塚無着之糧每多未盡題豁按其額則現存
問其產則烏有小民每致枉受敲撲所當急為
清理容臣將坍荒公佔各業陸續委勘確實隨
時題豁至義塚雖非别項公佔可比但有捐施
之家初因殷實好善樂施追後消乏無力完糧
乃因其好義於前反令賠糧於後似屬可憫再
絕户荒墳既未便招人開墾則糧從何出空懸
册籍終屬無益應請一體准其豁免以廣
皇仁以上各條澄致弊之源立催科之法除胥蠹之
權清虚懸之賦至内搯内銷不假手於胥役則
諸弊不除而自去尤為最要良法州縣更當實
力奉行自必漸見成效如尚有應行因地制宜
隨時變通之處容臣再行察核酌辦務期積弊
全除年清欵是否允當理合遵
旨恭摺
奏覆伏乞
皇上睿鑒訓示遵行謹
奏
乾隆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乾隆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58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