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外任旗员子弟准一子随任折(附件一件)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雅尔图
官职
镶蓝旗满洲副都统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12月15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
题目提及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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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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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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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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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镶蓝旗满洲副都统加三级纪录五次臣雅尔图谨 奏为微陈管见事窃查定例外任大小旗员子弟 年十八岁以上者悉令归旗如有情节不能相 离者准其 奏闻有道路等官不能自达者督抚代奏但查外省 官员职有大小如府道以上官员督抚尚肯代 奏至于州县佐贰等官其子弟虽有不能相离 之情详明督抚督抚未必即照府道之例为之 代奏随咨送四旗而旗员又以外任之子弟资 橐富厚虽有情愿读书上进不愿披甲者必勒 令补甲从中多方需索且伊等子弟年十八岁 虽非幼小尚属少年四旗之后如有亲族犹可 相倚如无亲族既无父兄官东又无教导之人 多致流荡仰恳 皇上天恩嗣后独子准随父任其子多者准留一子 在任侍奉余者年至二十岁令其归旗送八旗 义学读书如情愿在家延师读书者该旗具呈 如读书五年毫无成就令其披甲当差庶外省 大小官员子弟均得造就伊等既无忧子之心 则感戴 皇恩办理公务更加奋勉矣更有请者外任旗员其 父不许随任夫孝者所以事亲也即如汉官内 有父母年老者仍准其呈回家终养至于八旗 外任官员不准父母随任不但父母侍奉无人 其子亦不能尽人子之心实非仰体 皇上敦孝重伦之至意请嗣后凡有外省旗员除父 亲现任职官不准随任外其罢职闲散等俱准 随任奉养如有在外借子之势招摇生事者令 该督抚查明严参并将伊子交部一同治罪臣 言是否可采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为此谨 奏请 雍正拾叁年拾贰月拾伍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