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缓决人犯经三次秋审者准改可矜减等发落折(附件一件)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雅尔图
官职
镶蓝旗满洲副都统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12月15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案件
题目提及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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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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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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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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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镶蓝旗满洲副都统加三级妃录五次臣雅尔图谨 奏为敬陈管见事窃照每年秋审人犯法司所定 三等曰情实缓决可矜夫情实者乃法无可贷 之犯而我 圣祖仁皇帝 世宗宪皇帝每施 格外之恩当行停决虽大矣之年其中稍有一线可 生亦必暂留至于可矜人犯定例有减等之条 此皆 天地好生之德法外施仁惟是缓决人犯固有定案岁 岁相仍乂禁囹圄虽有悔过自新之人终无减 释出狱之期殊可悯臣愚昧之见仰恳 皇上天恩嗣后缓决人犯经三次秋审者准其改为 可矜减等发落如此拘禁年乆之犯得以渐次 减释俾父子夫妇再得相聚自感激 皇仁改过迁善不敢为非矣至释放时令各该衙门 详记档案如有再犯照原案加等治罪臣言是 否可行伏乞 皇上睿鉴饬部定议施行为此谨 奏请 旨 雍正拾叁年拾贰月拾伍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