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南苑羊草打割拉运事(附件一件)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孙国玺
- 官职
- 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署理顺天府尹事务
- 具奏日期
- 雍正13年12月0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工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署理顺天府尹事务降一级留任在任守制臣刘国龙谨
奏为请
旨事窃照南苑羊草先系内务府买卖人等领
国帑办运因糜费钱粮至雍正二年交与大宛二
县每束变价银四厘转发窑户烧造砖瓦自两
县承办之后每年拉运羊草二百余万束及百
十万束不等所有人工堆垛脚价等银无项可
支以致大兴县知县曹维翰宛平县知县程鹏
龄那垫亏空窑户韩世金等亦拖欠帑银至八
千九百二两雍正六年十二月十八日经怡贤
亲王奏准停止拉运官民称便如释重负雍正
十二年户部以南苑羊草不便弃弃奏请交与
奉宸苑议定大宛两县每年运变羊草一百万
束每束价银三厘五毫给广储司收贮以修
补南苑三衙门围墙之用而前府尹陈世倕又
奏请将窑户所烧砖瓦运交工部抵补草价后
经奉宸苑户工二部顺天府会议每年拉运羊
草草脚先在户部领银三千两交奉宸苑一千
两顺天府二千两临时散给每草一束务足七
觔定价银六厘五毫共银六千五百两内车脚
银三千两立限一年在窑户名下追解还项其
草价银三千五百两令窑户照工部需用砖瓦
数目式样运送抵补工部计算价值行文户部
核拨广储司以修补南苑围墙之用等因会
题奉
旨依议钦遵在案臣到任后悉心体察备知羊草一
项遇火易于烧毁遇水易于泡烂民间视为无
用之物即窑户烧造砖瓦亦非情愿领买兼之
实地堆垛糜费银钱稽查看守需用人力以二
千两脚价运一百万束羊草断难敷用若听两
县竭蹶那垫必致亏空钱粮更应窑户拖欠草
价徒受敲扑追比至于工部取用砖瓦不特为
数无几且窑户所烧式样多未符合虽经奉宸
苑户工二部定议仍属有名无实终致官民受
累臣不揣冒昧窃拟羊草一项自乾隆元年为
始除兵部向例所用五十万束照旧打割别衙
门另有用处听其核议支取外其余羊草请照
雍正六年怡贤亲王原奏停其打割拉运以免
赔累至南苑围墙应动何项钱粮修补之处仍
交与该管衙门照常办理是否臣言可采伏乞
皇上睿鉴训示遵行谨
奏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
奏
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署理順天府尹事務降一級留任在任守制臣劉國龍謹
奏為請
旨事竊照南苑羊草先係內務府買賣人等領
國帑辦運因糜費錢糧至雍正二年交與大宛二
縣每束變價銀四釐轉發窯戶燒造磚瓦自兩
縣承辦之後每年拉運羊草二百餘萬束及百
十萬束不等所有人工堆垛脚價等銀無項可
支以致大興縣知縣曹維翰宛平縣知縣程鵬
齡那墊虧空窯戶韓世金等亦拖欠帑銀至八
千九百二兩雍正六年十二月十八日經怡賢
親王奏准停止拉運官民稱便如釋重負雍正
十二年戶部以南苑羊草不便棄棄奏請交與
奉宸苑議定大宛兩縣每年運變羊草一百萬
束每束價銀三釐五毫給廣儲司收貯以修
補南苑三衙門圍墻之用而前府尹陳世倕又
奏請將窯戶所燒磚瓦運交工部抵補草價後
經奉宸苑戶工二部順天府會議每年拉運羊
草草脚先在戶部領銀三千兩交奉宸苑一千
兩順天府二千兩臨時散給每草一束務足七
觔定價銀六釐五毫共銀六千五百兩內車脚
銀三千兩立限一年在窯戶名下追解還項其
草價銀三千五百兩令窯戶照工部需用磚瓦
數目式樣運送抵補工部計算價值行文戶部
核撥廣儲司以修補南苑圍墻之用等因會
題奉
旨依議欽遵在案臣到任後悉心體察備知羊草一
項遇火易於燒燬遇水易於泡爛民間視為無
用之物即窯戶燒造磚瓦亦非情願領買兼之
實地堆垛糜費銀錢稽查看守需用人力以二
千兩脚價運一百萬束羊草斷難敷用若聽兩
縣竭蹶那墊必致虧空錢糧更應窯戶拖欠草
價徒受敲扑追比至於工部取用磚瓦不特為
數無幾且窯戶所燒式樣多未符合雖經奉宸
苑戶工二部定議仍屬有名無實終致官民受
累臣不揣冒昧竊擬羊草一項自乾隆元年為
始除兵部向例所用五十萬束照舊打割別衙
門另有用處聽其核議支取外其餘羊草請照
雍正六年怡賢親王原奏停其打割拉運以免
賠累至南苑圍墻應動何項錢糧修補之處仍
交與該管衙門照常辦理是否臣言可採伏乞
皇上睿鑒訓示遵行謹
奏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8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