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寻常递回罪犯无庸严行管束折(附件一件)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朱士伋
- 官职
- 掌浙江道事江南道监察御史
- 具奏日期
- 雍正13年11月3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掌浙江道事江南道监察御史加四级臣朱士伋谨
奏为敬陈管见事窃照向来递回原籍之犯逃回
之后地方官并无管束不许出境之条嗣于雍
正五年闰三月经九卿议令地方官严行管束
如有脱逃出境按名议处等因遵行在案臣思
该犯在别处地方如果情罪重大何止递回完
结此等递回之犯皆因所犯属轻或枷责发落
之后查非土著之民是以解回本处安插但既
经治罪解回即属无罪之人若仍令地方官严
行管束不许出境在该管官恐干考成势必朔
望查点一有不到出票差拘不特胥役有需索
之扰而本人更有终身守候之累况贫民无产
可依安能家居度日或贸易谋生或技艺外出
此亦情理之所必至若必令其不许出境若辈
莫敢他适未免坐食难继且不许出境之意恐
其别生事端倘果别处犯法自可按律坐罪况
顽良不一其间恬过不悛者固多而改悔守分
者亦复不少未便一槩而论再查军流杀罪等
犯遇
赦释放之后尚且不令地方官严行管束臣愚以为
一切寻常递回之犯念系轻罪已经发落结案
可否仍照旧例无庸严行管束是否有当伏乞
皇上训示施行谨
奏
雍正拾叁年拾壹月 奏拾
日
奏
掌浙江道事江南道監察御史加四級臣朱士伋謹
奏為敬陳管見事竊照向來遞回原籍之犯逃回
之後地方官並無管束不許出境之條嗣於雍
正五年閏三月經九卿議令地方官嚴行管束
如有脫逃出境按名議處等因遵行在案臣思
該犯在別處地方如果情罪重大何止遞回完
結此等遞回之犯皆因所犯屬輕或枷責發落
之後查非土著之民是以解回本處安插但既
經治罪解回即屬無罪之人若仍令地方官嚴
行管束不許出境在該管官恐干考成勢必朔
望查點一有不到出票差拘不特胥役有需索
之擾而本人更有終身守候之累况貧民無產
可依安能家居度日或貿易謀生或技藝外出
此亦情理之所必至若必令其不許出境若輩
莫敢他適未免坐食難繼且不許出境之意恐
其別生事端倘果別處犯法自可按律坐罪况
頑良不一其間恬過不悛者固多而改悔守分
者亦復不少未便一槩而論再查軍流殺罪等
犯遇
赦釋放之後尚且不令地方官嚴行管束臣愚以為
一切尋常遞回之犯念係輕罪已經發落結案
可否仍照舊例無庸嚴行管束是否有當伏乞
皇上訓示施行謹
奏
雍正拾叁年拾壹月 奏拾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8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