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广行召商收买之法以便民裕铜事折(附件一件)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毛之玉
官职
协理山西道事河南道监察御史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11月25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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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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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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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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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协理山西道事河南道监察御史加一级臣毛之玉谨 奏为请广行商收买之法以便民裕铜事臣窃 惟制钱为民用之所攸赖黄铜为鼓铸之所专 需故必铜斤数裕然后钱文充足此一定不易 之理也但收买固宜于劝用而设法尤贵于便 民我 皇上御极之初 特颁谕旨训示诸臣谆谆以国计民生为务则凡所 以利济万物体恤兆庶者皆今日之所当筹及 者也臣伏查 国家严立黄铜器皿之禁令民交官领价始自雍 正四年嗣后已经两次展限又于雍正十三年 五月据御史苏昌等奏请再展限期复经九卿 大臣议行在案是数年以来旷日逾时而交官 之铜器无多民间之隐匿如故徒有禁铜之名 究未获收铜之效也臣深维其故盖以黄铜器 皿原系向来习用之物无论富室贫民家家俱 有即至乡村僻壤到处皆然总计民间之所藏 实属无穷无尽其地方有司亦无悉铜器之甚 多转虑经费之不足惟虽有设局收铜未几又 复停止者以致小民彼此观望日久不行交出 也今欲尽数收买先须偿价项数若干必彻底无 遗势将家查户索窃恐胥吏胥易于滋扰办理终 难妥协臣愚以为禁铜之令宜严而收铜之法 宜宽令严则民知铜器之无用法宽则民乐交 售之从容今当限期初展正宜筹划定规务使 官民两便查各省办铜之处向用商铜采买 并有兼购废铜之例似可推广其法行之伏祈 皇上勅下直省督抚无论办铜不办铜之省分俱令 各州县官召募殷实商人随地平价收买并酌 定每年应用价若干应收黄铜若干期于数 用而止按季造册起解京省各钱局以资鼓铸 俾民间之交铜领价者安然如市肆往来之常 无吏役苛索之扰民虽至愚岂肯私藏违禁之 物而失贸易之利行见铜斤渐充钱文自裕矣 臣为便民起见冒昧直陈愚悃未知有当与否 伏乞 皇上训示施行臣谨 奏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