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分列殉烈禁例以光圣治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薛馧
官职
协理浙江道事四川道监察御史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11月19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内政礼仪
题目提及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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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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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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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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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协理浙江道事四川道监察御史加一级臣薛馧谨 奏为请分别殉烈禁例以光 圣治事窃惟励烈实关风化表扬以示仪型查节妇例 准旌表至殉烈妇女于例禁止轻生而督抚时 有题达亦格外 恩准旌表禁于前而表于后爱惜人命阐扬幽光仁 之至义之尽也惟是烈妇情节各有不同如夫 亡有翁姑并无次丁侍养及遗孤势须抚育有烈 妇一身仰事俯畜之责岂宜轻生殉死若无翁 姑或翁姑有人侍养及无孤可抚者生存无关 于重轻就义有光于名教是同一殉夫也而彼 即为荣死或重于泰山似未宜一例禁止 圣朝虽每逾格表扬而禁例未经分别窃乡僻壤恐 有格于禁令而不得 上闻者请嗣后除室女许字未嫁及夫亡翁姑须养 遗孤待抚仍照旧例禁止殉身外如并无翁姑 或翁姑有人侍养又无子息情甘捐躯赴义者 特恩准予旌表不在禁例令地方官确取殉烈事实 册结毋得讳饰抑勒庶幽隐皆得 上达而 圣朝德化亘古光昭矣臣言是否可采伏祈 皇上睿鉴施行谨 奏 此折已议奏 雍正拾叁年拾壹月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