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严禁克扣铺户备办科场需用食品之银两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鄂善
官职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兼理吏部侍郎事务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11月17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地方情形
题目提及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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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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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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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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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提督九门英军巡捕三营统领兼理吏部侍郎事务臣鄂喜谨 奏为密行 闻事伏查文武科场一应需用食物器皿等项向例 俱系顺天府派委大宛二县动用钱粮分发各 行户备办近闻外面铺户等每受吏胥侵欺尅 漏之苦佥称明岁又系 恩科更添一番苦累等语臣随密令详晰查访得每 岁科场共需用米肉煤炭纸劄等项均由大宛 二县派拨官牙转派民铺户备办发价其中历 来尅扣侵渔实属多端即如鸡米两项今岁科 场约用鸡四千只米二百八十七石虽以每只 作价银五分合计应领银二百两其中既有折 扣价值需索规礼之弊及至发价之时仅实给 银一百四十余两细米以每石作价银一两二 钱应领银二百三四十两亦短发价值一二十 两兼有尅扣需索之弊其余油烛杂货等行类 皆如此仰请 勅下该部将前项情弊永逺查禁于铺户人等实属 恩便谨此 奏 闻 雍正拾叁年四月 初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