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勒令督抚追出盗家产物仍将数目造册送吏部折(附件一件)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苏昌
官职
协理山东道监察御史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11月07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案件
题目提及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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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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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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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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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协理山东道监察御史臣苏昌谨 奏为敬陈管见事臣伏察各省督抚题奏被盗案 件供称已获贼物给还事主未获贼物将各盗 家产变赔即三法司议覆奏 开时亦照议具奏但既奏之后地方官视为已结之 案并不实力追贼而被盗之家又不敢以索贼 控告虽有查出各盗家产势必为胥役人等分 肥臣愚以为既经奏 间将各盗家产变赔事主即应将追出之物给与事 主何得视为具文不行实力承办仰恳 皇上勅令督抚嗣后将追出各盗家产务行变卖给 还事主仍将给还数目年底造册送部俟各省 送齐时令该部汇奏再将追出贼物之多少分 别议员之处分则该地方官俱知考成攸关必 实力奉行不致有胥役分肥之弊而被盗之人 咸仰荷 皇仁于无既矣臣言是否可采伏祈 皇上睿鉴谨 奏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 初七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