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考核言官事折(附件一件)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福敏
官职
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翰林院掌院学士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10月26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
题目提及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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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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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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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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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翰林院掌院学士臣福敏谨 奏为敬陈管见事窃惟国家设立给事中御史之 官原以广开言路敦陈下情倘有见闻即宜随 时入告以资采择居是官者自宜仰思言责之 寄必以国计民生人心风俗大有关系者切实 开陈奏不为具文而治理得收实效近见各官能 以维持大体整肃纲纪者固不乏人其摭拾琐 细苟且塞责者亦复不少臣思台省设官以言 为责章奏之当否即该员之优劣似分请嗣后 科道官员于考察之时令该堂官核查该员曾 经具奏事理有可施行而已蒙采择或承 寔嘉者为上等其有可施行而系平常事理者为中 等若无可施行而全未采择者为下等至若假 公济私颠倒狂悖或受人嘱托妄逞雌黄或偏 执已见阻扰宪章者不待考察之期即行纠察 从重治罪如此则核以考察之典而使人必尽 言复励以责守之专而便官不虚设臣言是否 可采仰祈 皇上睿鉴施行谨 奏 雍正十三年十月十六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