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袭爵之员犯法时仍准其子孙承袭爵位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扬安
官职
工科给事中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10月24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
题目提及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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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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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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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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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为遵 旨条陈事窃惟世袭之爵原因其祖宗有大功于 国家故其子孙例得承袭应得之爵此 朝廷之所以赏有功而励其后也或有子孙作奸犯 科流于不肖者固应按律究拟以彰 国法而其子若孙岂无可以录用之人若因其本 身犯法遂将世袭之爵或予迟房支派或予同 姓之人更或及于异姓则袭爵之祖宗并无 丰功伟烈垂裕后昆而功臣之子孙反不得蒙 其余荫矣臣请嗣后袭爵子孙有身陷法网者 止将本人按法惩治其于孙中有堪录用者仍 念其祖之前勋令其袭爵则其子若孙自必感 恩动力干其先人之蛊而远绍乃祖世万忠公之烈 矣臣言是否有当伏乞 皇上勅部议覆施行谨 奏 雍正拾叁年拾贰月 武进升 此折无庸议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