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饬禁旗俗火化亲尸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常禄
官职
掌江南道事协理河南道监察御史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10月20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内政礼仪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奏折正文

奏 掌江南道事协理河南道监察御史臣常禄谨 奏为敬陈管见事窃惟葬埋之礼乃仁人孝子求 其亲之骸骨得所安藏而已我八旗满洲蒙古 凡奠其亲者往往必先火化然后检骨掩埋试 思火化尸物状最惨酷为仁人所不忍见岂人 子奠亲而忍于为此哉系远乡贫乏之人不能 扶柩回里因而携骨归葬不得已而为之情尚 可原令旗人祖宗坟墓俱在附近地方何必复 行火化残毁亲尸乃以习惯成俗相沿不知其 非于仁孝之心实属未协再汉人陋俗多有 惑于风水之说必求佳地往往累年停世不葬 其亲渐至子孙贫乏意令棺骸暴露不能举葬 者实愚且悖莫此为甚伏惟我 国家以孝治天下此等习俗似宜整饬臣愚仰请 皇上勅下该部通行八旗直隶各省禁止旗俗火化 严饬民俗停丧俭嗣后再有犯者旗人许族长 于佐领处首告民人许邻族于地方官首告审 实以不孝之罪罪之有知情不首者照例治罪 似足以推广 皇上仁锡类之意臣言是否可采伏祈 皇上睿鉴施行为此谨 奏 雍正拾叁年拾壹月 日 常禄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