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停止举人派送各部学习之事例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任兰枝
官职
吏部左侍郎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10月04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科举教育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奏折正文

奏 吏部左侍郎臣任兰枝谨 奏为举人学习之例并无实效恭请 勅部停止事查向例举人应选知县吏部按照科分 名次选期将届者截取到部挨次铨选俟选用 将完再行截取嗣于雍正八年经吏部议准 政司奏议吴山条奏将直省举人预行截取分 派各部学习俟一年期满该堂官出具考语仍 归原班铨选遵行在案窃思举人分部学习原 欲令其练习政务以为后日服官之资庶于吏 治有益但查六部各司每司额设满汉司员兼 有额外学习进士及翻笔帖式等承办事务 各有责成其学习举人为数繁多又无尽兼说 堂之责凡一应大小事件案卷纷繁若欲尽使 看详势必转稽时日兼恐传说议论别生事端 是以伊等分部之后于部务毫无职掌于堂司 官亦漠不相亲即最勤谨者不过每日赴部画 到于各散回期满日该堂官出具考语亦但按 到簿稽查填注行走勤字样各部皆然人同一 辙至其吏治之熟谙与否实属无凭考验是徒 有学习之名而无学习之实也况伊等一奉部 文截取学习地方官督促赴部不便迟延及至 期满之日选期尚远势难久于守候仍复回籍 长途往返资斧维艰远者边方情尤可悯况部 中事务原与外任州县不同诸凡钱谷刑名催 科听断之法自须因地制宜随时通变非必在 部行走方可学习臣请嗣后各省举人应选知 县者仍照旧例停其分部学习俟选期将届时 陆续截取赴部候选则在籍举人具有志观光 者既可潜心肄业以图上进而留意经济者于 一切土俗民情官方吏治原可随所见闻讲求 切实以仰副 圣明养育人才勤求治理之至意臣管见如斯未知 当否伏祈 皇上训示施行谨 奏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四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