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刑部羁禁赤贫人犯口粮应由五城十厂供给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苏赫臣
官职
协理镶黄旗满洲旗务巡视西城吏科掌印给事中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10月03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地方情形
题目提及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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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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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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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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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协理镶黄旗满洲旗务巡视西城吏科掌印给事中臣赫林谨 奏为遵 旨陈奏事窃照五城遇有应行羁禁人犯及刑部发 下司坊枷号看守人犯每有只身赤贫并无家 属亲戚送与饭食者司坊官恐其饥毙每名每 日给钱二三十文不等但无力微员此等费用 并无公项可动往往不能常继若交与看铺人 役听其自行养济又不能不致借端派累之弊 伏查刑部人犯经刑部尚书张照奏准现有给 与囚粮之例五城事同一体似应仰体 皇仁动项拨给查五城十厂俱有平粜成色米石请 于此项内遇有羁禁看守人犯除有亲属送与 饭食者不给外其实系只身赤贫之人令司坊 官据实开报每名每日给食米一升案结之日 即行停止仍令巡城御史按季将司坊所造花 名细册及开除给发实数报部核销倘有以少 报多冒销克扣等弊听巡城御史查出立行 题参送部究追如该御史失于查察别经发觉亦请 一并交部议处如此则官无赔垫之名役无藉 索之弊而小民无知犯法者俱沐 皇上法外之仁于无既矣臣言是否可行伏祈 圣鉴训示遵行谨 奏 雍正拾叁年拾月 初叁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