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裁简各盐场情形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斌
- 官职
- 管理两淮盐政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13年08月1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会奏到日有旨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管理两淮盐政布政使奴才高斌谨
奏为通筹各场情形酌请裁简分繁就近改隶以裨醝
务事窃照两淮原设三十场分隶通泰淮三分司管
辖副将淮分司所属之兴庄临洪两场共设一大使
徐渎板浦两场共设一大使现设场大使二十八员
奴才细查各场内有地方甚小事务甚简无需专员
者亦有地方甚广事务甚繁一官难以办理者更有
分司所辖场分形势不相联属办公未便尚须因地
制宜酌量改隶者谨逐一奏请
圣鉴查通分司所属之马塘场余中场淮分司所属之白
驹场荒济场皆非产盐之区所征折价无几灶户亦
少洵系地小事简毋庸虚设冗员均可裁并附近场
员管理又淮分司所属之板浦场原有八十总又加
归并徐渎场之五总共额征折价银六千三百余两
地方甚为辽阔该场又系晒扫成盐为淮属产盐最
多之处即淮北别场之盐亦皆送至板浦交商收买
乃淮北二十余万引盐之总会虽弹压稽查在在紧要
大使一员实有不能兼顾之虞必须分员管理方为
周密奴才愚见请将马塘余中白驹荒济四场裁汰
马塘场就近归于石港场管辖余中场就近归于余
西场管辖白驹场就近归于草堰场管辖石港等
场事本简少今所并场分又俱连界仍易管理其板
浦场请添设一场划界分管尚有议裁之荒济场止
有五总应征折价银一千余两该场原不产盐除征
收折价之外别无稽察私煎透漏事件所有额征折
价应请归于新分之场员催征地界相连亦属近便
再淮北引盐俱运至淮所掣盐是以淮分司久经移
驻淮所专管掣务其所属之刘庄伍祐新兴庙湾等
四场系在淮南地方所产盐觔又系淮南商人收买
由泰坝运至仪所掣掣淮分司相隔遥远查督殊难
而且商人领票下场捆盐远赴淮分司衙门挂号往
返耽延时日即场员遇有公务禀商分司亦俱隔越
不便应请将刘庄伍祐新兴庙湾等四场改隶泰分
司管辖则以淮南之分司管淮南之场分甚为近便
公务易办又泰分司所属之拼茶场角斜场接连通
属之丰利场与通分司甚近而与泰分司窝远一切
文书往来以及稽查场灶诸多未便应请将拼茶角
斜两场改隶通分司就近管辖计通分司管辖十场
泰分司管辖十二场淮分司管辖三场通泰二分司
分管淮南场灶淮分司专管淮北场灶兼办掣务所
辖场分多寡虽有不同其管办事务繁简实属相称
如此裁简分繁就近改隶既无虚设冗员亦无鞭长
莫及形势联络办公俱便润与醝政场务有益以上
请裁汰场大使四员分设场大使一员所有新分一
场仰恳
皇上钦定佳名应补大使另容拣选具
题请
旨其所裁大使供请留淮委用俟有大使缺出
题补至归并及新分各场所管地方应征折价查明造
册送部新分场员衔署于裁存巡费项下动支建造
是否可采未敢遽行会同督臣具
题谨缮折恭请
圣恩训示遵行谨
奏
雍正十三年八月
日
会奏到日有旨
奏
管理兩淮鹽政布政使奴才高斌謹
奏為通籌各場情形酌請裁簡分繁就近改隸以裨醝
務事竊照兩淮原設三十場分隸通泰淮三分司管
轄副將淮分司所屬之興莊臨洪兩場共設一大使
徐瀆板浦兩場共設一大使現設場大使二十八員
奴才細查各場內有地方甚小事務甚簡無需專員
者亦有地方甚廣事務甚繁一官難以辦理者更有
分司所轄場分形勢不相聯屬辦公未便尚須因地
制宜酌量改隸者謹逐一奏請
聖鑒查通分司所屬之馬塘場餘中場淮分司所屬之白
駒場荒濟場皆非產鹽之區所徵折價無幾竈戶亦
少洵係地小事簡毋庸虛設冗員均可裁併附近場
員管理又淮分司所屬之板浦場原有八十總又加
歸併徐瀆場之五總共額徵折價銀六千三百餘兩
地方甚為遼闊該場又係晒掃成鹽為淮屬產鹽最
多之處即淮北別場之鹽亦皆送至板浦交商收買
乃淮北二十餘萬引鹽之總會雖彈壓稽查在在緊要
大使一員實有不能兼顧之虞必須分員管理方為
周密奴才愚見請將馬塘餘中白駒荒濟四場裁汰
馬塘場就近歸於石港場管轄餘中場就近歸於餘
西場管轄白駒場就近歸於草堰場管轄石港等
場事本簡少今所併場分又俱連界仍易管理其板
浦場請添設一場劃界分管尚有議裁之荒濟場止
有五總應徵折價銀一千餘兩該場原不產鹽除徵
收折價之外別無稽察私煎透漏事件所有額徵折
價應請歸於新分之場員催徵地界相連亦屬近便
再淮北引鹽俱運至淮所掣鹽是以淮分司久經移
駐淮所專管掣務其所屬之劉莊伍祐新興廟灣等
四場係在淮南地方所產鹽觔又係淮南商人收買
由泰壩運至儀所掣掣淮分司相隔遙遠查督殊難
而且商人領票下場捆鹽遠赴淮分司衙門掛號往
返耽延時日即場員遇有公務稟商分司亦俱隔越
不便應請將劉莊伍祐新興廟灣等四場改隸泰分
司管轄則以淮南之分司管淮南之場分甚為近便
公務易辦又泰分司所屬之拼茶場角斜場接連通
屬之豐利場與通分司甚近而與泰分司窩遠一切
文書往來以及稽查場竈諸多未便應請將拼茶角
斜兩場改隸通分司就近管轄計通分司管轄十場
泰分司管轄十二場淮分司管轄三場通泰二分司
分管淮南場竈淮分司專管淮北場竈兼辦掣務所
轄場分多寡雖有不同其管辦事務繁簡實屬相稱
如此裁簡分繁就近改隸既無虛設冗員亦無鞭長
莫及形勢聯絡辦公俱便潤與醝政場務有益以上
請裁汰場大使四員分設場大使一員所有新分一
場仰懇
皇上欽定佳名應補大使另容揀選具
題請
旨其所裁大使供請留淮委用俟有大使缺出
題補至歸併及新分各場所管地方應徵折價查明造
冊送部新分場員銜署於裁存巡費項下動支建造
是否可採未敢遽行會同督臣具
題謹繕摺恭請
聖恩訓示遵行謹
奏
雍正十三年八月
日
會奏到日有旨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6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