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地方学政事宜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王丕烈
- 官职
- 提督广东广韶等处学政户科掌印给事中
- 具奏日期
- 雍正13年08月0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科举教育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提督广东韶等处学政户科掌印给事中纪录四次臣王丕烈谨
奏为敬抒管见伏祈
睿鉴事窃臣荷蒙
皇上隆恩畀以粤东学政重任二载以来恪遵
圣训时凛冰兢一切学政事宜不敢稍有徇隐兹料
试已周凡见闻所及有可効一得之愚者谨为
皇上陈之
我
一大姓生监宜预行训饬也查大姓每易欺凌
小姓而大姓中生监最多者为尤甚粤东严族
而居其在城市者地方官耳目既近防范亦易
至于深山穷谷不通往来而族姓蕃衍多者至
数千余人其中生监及其弟兄弟子姪不免恃众
恃符欺压邻近居民莫敢谁何虽发觉之曰本
生按律治罪而平时小姓之受其荼毒者已非
一日甚或小姓受气不甘亦各纠集诸姓互相
报复搆怨结仇地方扰累尤不可不防其渐也
臣按试各郡竟有大姓诡过小姓不使与考者
经臣察出已经分别究处在案考试一端如是
则其平日可知伏思生监为齐民之首原欲其
化导愚氓和睦乡里以为一方表率若借此为
凌侮小民之计则地方多一生监适增一生事
之人殊非
国家取士之本意即生监之兄弟子姪有恃强凌
弱欺压平民者该生监亦应预为禁止宜容
置之不问究其所以勇于凌恶习未除者
皆因受害之家势孤力弱不敢控告而穷乡僻
壤又复无人发觉是以伊等益无顾忌查武断
乡曲该姓无坐罪之条而在粤中大姓僻处小
谷者非责之该生监不足以严约束而儆刁
顽请嗣后粤东各属具有族大丁多者令地方
官将通族生监姓名逐一开报学臣臣于按
试行香之日正诸生齐集之时即将各属所报
某族某生面加训诲令其互相劝戒毋致生事
如有生监及生监之兄弟子姪居乡不法扰害
平民者该生监劝阻不从即行禀首地方官
倘知而不首一经发觉除本人按律究处外其
近属生监一并分别惩究如此则生监各顾处
分自必互相劝戒如有不悛亦必据实禀首庶
小姓得免欺凌而地方亦愈安静矣
一学习官话宜严加考核也粤省乡音不可通
晓荷蒙
皇上特颁训音多方教导又经礼部议令督抚学政
凡系乡音读书之处谕令有力之家先于邻近
延请官音读书之师教其子弟转相授受如八
年之外不能官话者举人贡监生童俱暂停其
考试通行遵照在案臣于按试所至每见生童
辄加验问大抵住居省会及外府州县之附近
城郭者渐能改粤音至于僻处乡隅之人间
有官话多属茫然今八年之期转瞬限满若不
专其责成严立处分究难挽回陋习伏查官音
全在读书而乡音教书之师最足误人粤东
地方近来各设官音义学广为化导但一二官
音之师不敌数十百乡音之师臣思教书生员
散处四方若使改用官音则化导易为力因向
来习用乡音并无惩劝伊等不肖专心学习以
致贻误子弟其奖不可胜计请嗣后再限三年
通行晓谕凡系教书生员务须互相考订纯用
官音毋得仍徇故习如三年之后仍以乡音教
书者察出生员斥革延师之家一并责惩再童
生不能官话自应不准考试但查粤东应试童
生多者每县八九千人少亦不下二三千人地
方官不能于考试之日遍行盘问则能否官话
实难清查臣查新例府州县试皆用廪保识认
请嗣后先于府州县考试之日责成廪生不得
混保不能官话之童生如有混保等奖经学臣
于覆试之日察出者本童除名另补廪生停廪
示罚倘三年之后有混保不能官话之童生者
除本童除名另补外廪生照保结例斥革至
于各学教官皆有训课士子之责平时月课作
文之外应令诸生讲书一二章辨别字音严行
训诲如有不肯学习及学习未专者该教官申
报学臣分别惩究倘三年之后学内仍有不能
官话之生员本生径行斥革该教官一并严加
议处似此立法则责成既专稽查亦密各人自
顾处分自然上紧学习庶可渐收实效矣
一乡场对读宜文武均搭也查现行定例直隶
各省每逢乡试之年闱中对读俱用学政衙门
将岁考各学五等生员点拨充用事竣准其复
附既示之罚复偿其劳在考居五等者不但视
功令所关亦无不甘心赴查粤东原属小省历
科乡试不过六七千人我
皇上临御以来作养人材多士鼓舞近科乡试多至
一万二三千人通省考列五等生员不敷对读
之用因而拨及四等以至三等末名补充足数
伏查学政全书开载三等赏罚俱无四等扑责
五等降青等语是三四五等之轻重等差实有
相远今若以五等不敷对读而拨及四等于是
当堂发落时既受扑责而又添充对读其罚反
重于五等且照及于赏罚俱无之三等末名既
不得与录科阻其上进又以对读与五等齐罚
似于激劝之道未甚安协但对读关系
大典若不照数点拨势必有误场务臣思文武两
途均属一体是以举人生员乡会两场俱准改
试而全书亦载武生二应考较事宜悉照文生
例行今粤省惟文生之考列五等者依例降青
必经对读方准复附而五等武生竟得安然无
事直与优等何别既失劝惩且违定例请嗣后
学臣务遵定例秉公考较不得少置五等俾取
历考至临期乡闱所需对读除五等文生尽数
拨充外如有不敷将五等之武生一体拨用虽
五等武生之文理较之文生固属不逮而一对
一读尚所优为则对读既敷场务不致有误在
四等及三等末名之文生既得免充对读愈知
感激奋兴而不肖之五等武生亦不敢视为宠
辱无关安于怠惰咸思勉励矣更昭画一而
士类悉荷陶钧矣以上四条臣管见敬献刍
荛是否可采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谨
奏
该部议奏
雍正拾叁年闰月 初叁 日
提督廣東韶等處學政戶科掌印給事中紀錄四次臣王丕烈謹
奏為敬抒管見伏祈
睿鑒事竊臣荷蒙
皇上隆恩畀以粵東學政重任二載以來恪遵
聖訓時凜冰兢一切學政事宜不敢稍有徇隱茲料
試已周凡見聞所及有可効一得之愚者謹為
皇上陳之
我
一大姓生監宜預行訓飭也查大姓每易欺淩
小姓而大姓中生監最多者為尤甚粵東嚴族
而居其在城市者地方官耳目既近防範亦易
至于深山窮谷不通往來而族姓蕃衍多者至
數千餘人其中生監及其弟兄弟子姪不免恃眾
恃符欺壓鄰近居民莫敢誰何雖發覺之曰本
生按律治罪而平時小姓之受其荼毒者已非
一日甚或小姓受氣不甘亦各糾集諸姓互相
報復搆怨結仇地方擾累尤不可不防其漸也
臣按試各郡竟有大姓詭過小姓不使與考者
經臣察出已經分別究處在案考試一端如是
則其平日可知伏思生監為齊民之首原欲其
化導愚氓和睦鄉里以為一方表率若藉此為
淩侮小民之計則地方多一生監適增一生事
之人殊非
國家取士之本意即生監之兄弟子姪有恃強凌
弱欺壓平民者該生監亦應預為禁止宜容
置之不問究其所以勇于淩惡習未除者
皆因受害之家勢孤力弱不敢控告而窮鄉僻
壤又復無人發覺是以伊等益無顧忌查武斷
鄉曲該姓無坐罪之條而在粵中大姓僻處小
谷者非責之該生監不足以嚴約束而儆刁
頑請嗣後粵東各屬具有族大丁多者令地方
官將通族生監姓名逐一開報學臣臣於按
試行香之日正諸生齊集之時即將各屬所報
某族某生面加訓誨令其互相勸戒毋致生事
如有生監及生監之兄弟子姪居鄉不法擾害
平民者該生監勸阻不從即行稟首地方官
倘知而不首一經發覺除本人按律究處外其
近屬生監一併分別懲究如此則生監各顧處
分自必互相勸戒如有不悛亦必據實稟首庶
小姓得免欺淩而地方亦愈安靜矣
一學習官話宜嚴加考核也粵省鄉音不可通
曉荷蒙
皇上特頒訓音多方教導又經禮部議令督撫學政
凡係鄉音讀書之處諭令有力之家先于鄰近
延請官音讀書之師教其子弟轉相授受如八
年之外不能官話者舉人貢監生童俱暫停其
考試通行遵照在案臣於按試所至每見生童
輒加驗問大抵住居省會及外府州縣之附近
城郭者漸能改粵音至于僻處鄉隅之人間
有官話多屬茫然今八年之期轉瞬限滿若不
專其責成嚴立處分究難挽回陋習伏查官音
全在讀書而鄉音教書之師最足誤人粵東
地方近來各設官音義學廣為化導但一二官
音之師不敵數十百鄉音之師臣思教書生員
散處四方若使改用官音則化導易為力因向
來習用鄉音並無懲勸伊等不肖專心學習以
致貽誤子弟其獎不可勝計請嗣後再限三年
通行曉諭凡係教書生員務須互相考訂純用
官音毋得仍徇故習如三年之後仍以鄉音教
書者察出生員斥革延師之家一併責懲再童
生不能官話自應不准考試但查粵東應試童
生多者每縣八九千人少亦不下二三千人地
方官不能于考試之日遍行盤問則能否官話
實難清查臣查新例府州縣試皆用廩保識認
請嗣後先于府州縣考試之日責成廩生不得
混保不能官話之童生如有混保等獎經學臣
于覆試之日察出者本童除名另補廩生停廩
示罰倘三年之後有混保不能官話之童生者
除本童除名另補外廩生照保結例斥革至
于各學教官皆有訓課士子之責平時月課作
文之外應令諸生講書一二章辨別字音嚴行
訓誨如有不肯學習及學習未專者該教官申
報學臣分別懲究倘三年之後學內仍有不能
官話之生員本生徑行斥革該教官一併嚴加
議處似此立法則責成既專稽查亦密各人自
顧處分自然上緊學習庶可漸收實效矣
一鄉場對讀宜文武均搭也查現行定例直隸
各省每逢鄉試之年闈中對讀俱用學政衙門
將歲考各學五等生員點撥充用事竣准其復
附既示之罰復償其勞在考居五等者不但視
功令所關亦無不甘心赴查粵東原屬小省歷
科鄉試不過六七千人我
皇上臨御以來作養人材多士鼓舞近科鄉試多至
一萬二三千人通省考列五等生員不敷對讀
之用因而撥及四等以至三等末名補充足數
伏查學政全書開載三等賞罰俱無四等扑責
五等降青等語是三四五等之輕重等差實有
相遠今若以五等不敷對讀而撥及四等於是
當堂發落時既受扑責而又添充對讀其罰反
重於五等且照及于賞罰俱無之三等末名既
不得與錄科阻其上進又以對讀與五等齊罰
似於激勸之道未甚安協但對讀關係
大典若不照數點撥勢必有誤場務臣思文武兩
途均屬一體是以舉人生員鄉會兩場俱准改
試而全書亦載武生二應考較事宜悉照文生
例行今粵省惟文生之考列五等者依例降青
必經對讀方准復附而五等武生竟得安然無
事直與優等何別既失勸懲且違定例請嗣後
學臣務遵定例秉公考較不得少置五等俾取
歷考至臨期鄉闈所需對讀除五等文生儘數
撥充外如有不敷將五等之武生一體撥用雖
五等武生之文理較之文生固屬不逮而一對
一讀尚所優為則對讀既敷場務不致有誤在
四等及三等末名之文生既得免充對讀愈知
感激奮興而不肖之五等武生亦不敢視為寵
辱無關安於怠惰咸思勉勵矣更昭畫一而
士類悉荷陶鈞矣以上四條臣管見敬獻芻
蕘是否可採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謹
奏
該部議奏
雍正拾叁年閏月 初叁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6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