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张缙效力城工事竣可否回籍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刘于义
- 官职
- 吏部尚书署理陜西总督印务并办理军需事件
- 具奏日期
- 雍正13年07月2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效力甚少仍是以赎其父大逆之罪着再派委差遣不误请旨定夺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吏部尚书署理陕西总督印务并办理军需事件臣刘于义谨
奏为请
旨事准兰州抚臣许容咨据署布政司杨应琚呈据
原任左中允张缮呈称窃缮于雍正七年奉
旨城工効力雍正八年派建河州口外循化保安二
处城垣衙署兵房于雍正九年竣工业经取结
造册题明在案查城工于雍正九年十月十三
日告竣遵例保固三年扣至雍正十二年十月
十三日已满伏念缮身沐
皇恩効力赎罪今幸工程告竣保固限满伏祈转请
允准回籍等情据此查张缮系因伊父原任刑
部尚书张廷枢应追赵世显赃银六千两抗延
不完奏革治罪奉
旨张缮交与岳钟琪于川陕沿边应修城垣派委一
处令其効力赎罪如果实心办理工程无悮从宽
免其治罪钦遵在案嗣经前大将军岳钟琪饬令
该员自备资财修建河州口外循化保安城工
于雍正九年十月十三日工程告竣其捐备共
用过银五万三千六十五两五钱零业经会题
核销又遵例保固三年今已期满于工程并无
贻悮与免其治罪之
上谕相符似应令其回籍等情据此查张缮系贵部
院衙门审题遵
旨派赴城工効力之员相应移咨裁酌等因到臣准
此相应据咨具
奏可否准其回籍伏祈
皇上睿鉴训示施行谨
奏请
旨
雍正十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请旨迟早
奏
吏部尚書署理陝西總督印務并辦理軍需事件臣劉於義謹
奏為請
旨事准蘭州撫臣許容咨據署布政司楊應琚呈據
原任左中允張繕呈稱竊繕於雍正七年奉
旨城工効力雍正八年派建河州口外循化保安二
處城垣衙署兵房於雍正九年竣工業經取結
造冊題明在案查城工於雍正九年十月十三
日告竣遵例保固三年扣至雍正十二年十月
十三日已滿伏念繕身沐
皇恩効力贖罪今幸工程告竣保固限滿伏祈轉請
允准回籍等情據此查張繕係因伊父原任刑
部尚書張廷樞應追趙世顯贓銀六千兩抗延
不完奏革治罪奉
旨張繕交與岳鍾琪於川陝沿邊應修城垣派委一
處令其効力贖罪如果實心辦理工程無悞從寬
免其治罪欽遵在案嗣經前大將軍岳鍾琪飭令
該員自備資財修建河州口外循化保安城工
於雍正九年十月十三日工程告竣其捐備共
用過銀五萬三千六十五兩五錢零業經會題
核銷又遵例保固三年今已期滿於工程並無
貽悞與免其治罪之
上諭相符似應令其回籍等情據此查張繕係貴部
院衙門審題遵
旨派赴城工効力之員相應移咨裁酌等因到臣准
此相應據咨具
奏可否准其回籍伏祈
皇上睿鑒訓示施行謹
奏請
旨
雍正十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請旨遲早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9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