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采办土硝觔以应广东各标协营制造火药之需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鄂弥达
官职
两广总督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06月13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矿物等资源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览应达部存案者照例行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转发知道
  • 照例

奏折正文

奏 两广总督臣鄂弥达谨 奏为 奏明事窃照广东各标协营需用火药必得硝勋 配制例由委官给咨前往广西硝厂兑价买运 回省交理事同知收贮发给各标营领回以备 制造火药之用查西省办硝官厂共有两处一 在省城一在南宁海于东省委员到日如省厂 硝勋不敷采买之数又必前往南宁分办水程 纡折往返稽迟近缘猺蛮蠢动楚粤各省出师 火药更需多备西省官硝煎提不及采买之员 不无守候时日而本省各标配制火药待用不 能刻缓即有运到之硝不足分发先经臣密行 各属饬查有无出产硝勋之处去后兹据广州 府增城县禀称从前奉例禁之先该县民人 曾将远年陈乆之土硝等项淋水煎硝亦可充 用奉禁之后土民不敢私煎若设官炉就近委 员督理开煎可暂采买硝勋之不足一俟开 煎足用即行停止实于军需有益等因臣查硝 勋为军中必需之物西省采办不能应用东省 各营纷纷呈请无以发给火药关系甚重又不 便贻悮再四筹划不得不稍为变通措置以济 军需急务除现在密谕布按两司转饬广州府 增城县将土硝暂行委员督理开煎一数本省 之用即行饬禁停止并密行各处一体严查如 有丝毫走漏即便严拏究处庶本省军需火药 可无缺悮之虞矣缘关煎办土硝备用事理合 行缮折奏 闻伏乞 皇上训示遵行谨 奏 雍正拾叁年陆月 拾叁 日 (注:第3页右侧红色文字为朱批,按要求不转写)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6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