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收买低薄小钱以净根株以除积弊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王士俊
官职
—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05月16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税收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此奏识见甚属不通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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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臣王士俊谨 奏为奏请收买低薄小钱以净根株以除积弊事窃惟 制钱为民生日用之所必需私铸净尽而弊宝始除臣 屡留心稽察乃于耳目不周之处尚有低薄小钱搅 杂行使以致上厪 宸衷臣寝食无以自安诚恐奸民或有潜匿私铸复通务 所属徧行严禁并令布按二司密为访查兹据布政 使刘章按察使缪孔昭详称行据各府州县覆称密 访查拏实无私铸其民间交易俱属官钱间有每千 之内搀杂小钱数文或十数文行使者每钱称重一 钱并一钱以下不等俱系顺治通宝康熙通宝用熟 旧钱皆非私铸不知何处流至豫省至雍正通宝低 薄之钱通查并无一文等情取具各印结详覆前来 臣思我 朝制钱前后改铸不一顺治年间每文自一钱至一钱 二分一钱四分不等康熙二十三年又改一钱至康 熙四十一年议定每文铸重一钱四分将旧制钱与 新制钱配搭使用限以三年满日将旧制钱停止使 后民间以旧制钱称为小制钱以二文作为大制钱 一文行使历稽从前并未铸有一钱以下轻小钱文 凡此低薄小钱皆系私铸祇因存有小制钱之名故 私钱得以混杂伏查雍正四年钦蒙 定例私钱不许搀和一文其从前有收买在家者准示 到一月内赴官首明每私钱一贯量给官钱半价准 动正项收买年底报部变价解部经遵奉收买在 案迄今私钱不息良由奸猾之徒将私钱藉称小制 钱哄惑愚民而无知愚民又不能深悉根源遂误行 收受以致辗转流行莫可究诘豫省地处四达之区 客商络绎携带至豫势所不免今查禁虽严而小民 从前误行收受者不甘弃置私行藏匿久而仍复行 使若不设法收买则根株不净其弊难除现今定例 每钱铸重一钱二分与原铸一钱四分之钱一体行 使应请将前后所铸一钱二分并一钱四分之钱一 体行使外所有从前所铸一钱重之小制钱概行停 用照依民间所用之价以二文换给大制钱一文其 一钱以下之低薄小钱既属私铸本应究治但流行 日久莫可穷诘今请从宽收买若与小制钱一体给 价则私钱与小制钱无所区别请以每斤酌给纹银 八分俱令换钱经纪盐店当商日逐收买不许再行 搅用每月送交该地方官照数动支正项给发不许 捐勒稽迟该地方官每于冬季造册详报咨部候文 销解或即留本省鼓铸仍明白晓谕民间一体知悉 如再有将一钱重之小制钱行使者枷号两个月责 四十板将一钱以下之私钱行使者照兴贩私钱例 治罪其私自销毁小制钱者亦照销毁小制钱例治 罪各省一体严禁收买则根源自净而私钱搅杂之 弊可除且低薄之钱既无所用而私铸亦无所施矣 臣愚昧之见是否有当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臣谨 奏 雍正拾叁年伍月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