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清查各省藩库公费养廉等项银两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张廷枚
- 官职
- 福建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13年闰04月2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甚是另有旨谕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福建布政使臣张廷枚谨
奏为请清查各省藩库重钱粮以足经费事窃照
各省从前办公无项可动上下共相捐应各官
薪水收受耗羡陋规充用多寡亦不均平今仰
皇恩革除陋规提解耗羡照各省经年费用之款项
衙门事务之繁简议定公费冰给养廉俾公事
私用咸足取资此诚亘古未有之
旷典也而各省布政使职司钱粮之总汇自应一
切慎重其应批解者随时查催不便拖欠其应
支给者严加稽核不致冒滥庶财用常充公事
无误稍可仰慰
圣怀兹臣叨沐
圣恩补授闽省藩司于接受交代之时将公费养廉
银两按年归款征底清查始知前任各官视此
项银两竟同无足轻重之物以致那补借支透
动加给欠解各款有八万七千九百余两是以
奏部行取公费养廉按年分晰造册至今不能
送查第闽省之耗羡银两尚不为多而议定公
费养廉年分亦不为久已有如许不清之项其
余各省恐更有不可问者或现任布政使从前
交代失于清查或有所希冀率混接受若不速
为查核积久更难清楚臣请
勅下户部先查明各省公费养廉银两其有按年造
册咨送查核无差者毋庸清查外其并无造册
咨送及虽有册咨送而笼统开造者必有不清
之处将各省布政使先其钱粮数多者而后及
钱粮数少者陆续更调按其银数之多寡勒定
限期令其自该省议定公费养廉之年分起至
前任卸事之日止将额征公费完欠杂支同余
剩未给各数目按年归款各官养廉照依正署
起止月日应得分数并扣除空缺逐一彻底清
查其收数内有拖欠未完者分别可否著追其
支数内有透动加增者分别是否应给现在各
年应存银两有无那移亏缺分晰接受催追著
落完补开造细册仍具如有舛错扶捏愿甘赔
补印结送部查明存案嗣后各省公费养廉银
两按年分晰造册随同
奏销正项钱粮各册咨送户部核销如此则各省
存公银两可以渐次清理而接任各官收支亦
必慎重矣臣愚昧之见是否可行谨此具折密
奏伏乞
皇上睿鉴采择施行谨
奏
雍正十三年闰四月二十七日
奏
福建布政使臣張廷枚謹
奏為請清查各省藩庫重錢糧以足經費事竊照
各省從前辦公無項可動上下共相捐應各官
薪水收受耗羨陋規充用多寡亦不均平今仰
皇恩革除陋規提解耗羨照各省經年費用之款項
衙門事務之繁簡議定公費冰給養廉俾公事
私用咸足取資此誠亘古未有之
曠典也而各省布政使職司錢糧之總滙自應一
切慎重其應批解者隨時查催不便拖欠其應
支給者嚴加稽核不致冒濫庶財用常充公事
無誤稍可仰慰
聖懷兹臣叨沐
聖恩補授閩省藩司於接受交代之時將公費養廉
銀兩按年歸款徵底清查始知前任各官視此
項銀兩竟同無足輕重之物以致那補借支透
動加給欠解各款有八萬七千九百餘兩是以
奏部行取公費養廉按年分晰造冊至今不能
送查第閩省之耗羨銀兩尚不為多而議定公
費養廉年分亦不為久已有如許不清之項其
餘各省恐更有不可問者或現任布政使從前
交代失於清查或有所希冀率混接受若不速
為查核積久更難清楚臣請
勅下戶部先查明各省公費養廉銀兩其有按年造
冊咨送查核無差者毋庸清查外其並無造冊
咨送及雖有冊咨送而籠統開造者必有不清
之處將各省布政使先其錢糧數多者而後及
錢糧數少者陸續更調按其銀數之多寡勒定
限期令其自該省議定公費養廉之年分起至
前任卸事之日止將額徵公費完欠雜支同餘
剩未給各數目按年歸款各官養廉照依正署
起止月日應得分數并扣除空缺逐一徹底清
查其收數內有拖欠未完者分別可否著追其
支數內有透動加增者分別是否應給現在各
年應存銀兩有無那移虧缺分晰接受催追著
落完補開造細冊仍具如有舛錯扶捏願甘賠
補印結送部查明存案嗣後各省公費養廉銀
兩按年分晰造冊隨同
奏銷正項錢糧各冊咨送戶部核銷如此則各省
存公銀兩可以漸次清理而接任各官收支亦
必慎重矣臣愚昧之見是否可行謹此具摺密
奏伏乞
皇上睿鑒採擇施行謹
奏
雍正十三年閏四月二十七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64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