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明归公平饭食两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李卫
- 官职
- 直隶总督驻札保定府
- 具奏日期
- 雍正13年04月2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直隶总督驻劄保定府臣李卫谨
奏为
奏明归公平饭银两事窃照直隶藩司平饭归公银两
查自雍正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前任布政使张适到
任起至雍正五七八九十十一等年分所有收存
动发平饭银数历经前任署协各督臣宜兆熊刘师
恕杨鲲唐执玉刘于义及臣在内俱每年分别具折
奏明在案查雍正十一年
奏后尚有平饭银六万八千二百六十九两九钱五分
六毫六丝四忽三微一纤八沙今自雍正十二年正
月起至十二月止所有周岁之中扣收出入归公平
饭银二万三千五百一十两三分五厘六毫三丝一
忽七微六纤九沙除十二年分公务动用银三万四
千五百一十四两四钱九分零六毫一丝三忽一微
七纤五沙外实在存库银五万七千二百六十五两
四钱九分五厘六毫八丝二忽九微一纤二沙拟布
政使王暮造册呈送前来臣覆核无异除四送部存
案外理合循例
奏明再查收存动发平饭银两黄册经臣
奏明毋庸再为渎陈合并声明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雍正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奏
直隸總督駐劄保定府臣李衛謹
奏為
奏明歸公平飯銀兩事竊照直隸藩司平飯歸公銀兩
查自雍正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前任布政使張適到
任起至雍正五七八九十十一等年分所有收存
動發平飯銀數歷經前任署協各督臣宜兆熊劉師
恕楊鯤唐執玉劉於義及臣在內俱每年分別具摺
奏明在案查雍正十一年
奏後尚有平飯銀六萬八千二百六十九兩九錢五分
六毫六絲四忽三微一纖八沙今自雍正十二年正
月起至十二月止所有週歲之中扣收出入歸公平
飯銀二萬三千五百一十兩三分五釐六毫三絲一
忽七微六纖九沙除十二年分公務動用銀三萬四
千五百一十四兩四錢九分零六毫一絲三忽一微
七纖五沙外實在存庫銀五萬七千二百六十五兩
四錢九分五釐六毫八絲二忽九微一纖二沙擬布
政使王暮造冊呈送前來臣覆核無異除四送部存
案外理合循例
奏明再查收存動發平飯銀兩黃冊經臣
奏明毋庸再為瀆陳合併聲明伏乞
皇上睿鑒謹
奏
雍正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9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