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恭报自雍正十二年二月二十日至雍正十三年二月十九日一年内海关征收钱粮数目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准泰
- 官职
- 署理福州将军印务海关监督郎中
- 具奏日期
- 雍正13年04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理福州将军镇守福建海关监督郎中双喜谨
奏为奏
闻海关征收钱粮数目事窃奴才奉
命管理福建海关事务自雍正十二年二月二十日
接管起扣至雍正十三年二月十九日一年任
内通关各口征收货税洋税杠税糖税杂税等
项税银共计一十八万一千一百三十三两三
钱七分四厘五毫七丝九忽内除正额银六万
六千五百四十九两五钱四分六厘七毫铜斤
水脚银七千两应给庶吉士银五十两应给各
役工食银二百五十八两外实盈余银一十万
七千二百七十五两八钱二分七厘八毫七丝
九忽其正额并庶吉士银两业经照例解交藩
库暨户部查收在案各役工食银两亦照例给
发讫所有实存盈余银一十万七千二百七十
五两零并铜斤水脚银七千两共计一十一万
四千二百七十五两零均系例应解部之项俟
各处税口钱粮齐之日照例差员解交户部
考核外谨将一年征收关税钱粮数目缮折谨
具
奏
闻
雍正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奏
署理福州將軍鎮守福建海關監督郎中雙喜謹
奏為奏
聞海關徵收錢糧數目事竊奴才奉
命管理福建海關事務自雍正十二年二月二十日
接管起扣至雍正十三年二月十九日一年任
內通關各口徵收貨稅洋稅槓稅糖稅雜稅等
項稅銀共計一十八萬一千一百三十三兩三
錢七分四釐五毫七絲九忽內除正額銀六萬
六千五百四十九兩五錢四分六釐七毫銅斤
水腳銀七千兩應給庶吉士銀五十兩應給各
役工食銀二百五十八兩外實盈餘銀一十萬
七千二百七十五兩八錢二分七釐八毫七絲
九忽其正額并庶吉士銀兩業經照例解交藩
庫暨戶部查收在案各役工食銀兩亦照例給
發訖所有實存盈餘銀一十萬七千二百七十
五兩零并銅斤水腳銀七千兩共計一十一萬
四千二百七十五兩零均係例應解部之項俟
各處稅口錢糧齊之日照例差員解交戶部
考核外謹將一年徵收關稅錢糧數目繕摺謹
具
奏
聞
雍正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4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