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运用恩赏生息银两情形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郝玉麟王郡
- 官职
- 浙闽总督福建水师提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13年04月1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为道
旨酌办台湾镇臣赖明良
奏请将每年赏剩生息余银酌量赏给游巡兵丁
车脚并革退病兵盘费一折奉
朱批应如此办理者与督抚酌为之钦此赖明良
恭录
御批奏折到臣等仰体读之下仰见我
皇上优恤海外兵丁
恩加格外至意第兵丁派拨游巡必定有成规需用
车脚必酌定多寡而革退病兵盘费亦必酌计
数目始可酌办庶兵丁得沾实惠而赏剩
生息余银亦不致有冒滥糜费之弊随又劄台湾镇臣赖明良逐一查议前来臣等查台湾镇
标及南北台湾协目兵每月三起游巡共用兵六
百三十名每兵十名给车一辆共需车六十三
辆每日以五十里酌计每里给车脚银一厘每
车一辆每日应给车脚银五分每月共用车六
十三辆应共给车脚银三十一两五钱每年该
银三百七十八两但酌计之数须稍留余步每
年应酌给银四百两又病兵原无额数每当该
留银一十两遇有革退病兵回籍酌量原营远
近分别赏给以资盘费查台湾共一十六营每
年通计应留银一百六十两今亦稍存余贮酌
留银二百两匀给各营以备赏给以上二项共
议动用生息余银六百两俱请俟
旨后酌给仍俟岁底造册报销如有余剩仍入息
银内令其日渐充裕不得冒销糜费亦不得扣
克短少致负
皇仁缘系钦奉
谕旨事理所有酌办缘由合谨缮折恭
奏再查台湾生息银两据报雍正十二年分除赏
恤外酌剩银四千余两而今议给游巡兵丁车脚
及病兵回籍盘费银六百两尚不及十分之二
合并声明伏乞
皇上睿鉴臣王郡臣郝玉麟谨
奏
雍正十三年四月十八日具
奏為道
旨酌辦臺灣鎮臣賴明良
奏請將每年賞剩生息餘銀酌量賞給遊巡兵丁
車腳併革退病兵盤費一摺奉
硃批應如此辦理者與督撫酌為之欽此賴明良
恭錄
御批奏摺到臣等仰體讀之下仰見我
皇上優恤海外兵丁
恩加格外至意第兵丁派撥遊巡必定有成規需用
車腳必酌定多寡而革退病兵盤費亦必酌計
數目始可酌辦庶兵丁得沾實惠而賞剩
生息餘銀亦不致有冒濫糜費之弊隨又劄臺灣鎮臣賴明良逐一查議前來臣等查臺灣鎮
標及南北臺灣協目兵每月三起遊巡共用兵六
百三十名每兵十名給車一輛共需車六十三
輛每日以五十里酌計每里給車腳銀一厘每
車一輛每日應給車腳銀五分每月共用車六
十三輛應共給車腳銀三十一兩五錢每年該
銀三百七十八兩但酌計之數須稍留餘步每
年應酌給銀四百兩又病兵原無額數每當該
留銀一十兩遇有革退病兵回籍酌量原營遠
近分別賞給以資盤費查臺灣共一十六營每
年通計應留銀一百六十兩今亦稍存餘貯酌
留銀二百兩勻給各營以備賞給以上二項共
議動用生息餘銀六百兩俱請俟
旨後酌給仍俟歲底造冊報銷如有餘剩仍入息
銀內令其日漸充裕不得冒銷糜費亦不得扣
剋短少致負
皇仁緣係欽奉
諭旨事理所有酌辦緣由合謹繕摺恭
奏再查臺灣生息銀兩據報雍正十二年分除賞
恤外酌剩銀四千餘兩而今議給遊巡兵丁車腳
及病兵回籍盤費銀六百兩尚不及十分之二
合併聲明伏乞
皇上睿鑒臣王郡臣郝玉麟謹
奏
雍正十三年四月十八日具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6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