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漂阳县生罗燮鼎呈告陜西巡抚史贻直一案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赵弘恩
官职
江南总督
具奏日期
雍正13年02月06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案件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只得审明定案题奏可也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具题

奏折正文

奏 江南总督臣赵弘恩谨 奏为奏 闻事雍正十三年正月二十七日据溧阳县知县鄞 廷朴具禀抄送生员罗焕鼎呈告总理陕西巡 抚臣史贻直前往两江总督时改县立议伊叔 史惇化泄其阴谋等语呈词一纸并史惇化手 札到臣除另折抄呈 御览外臣见其辞语支离不经似有挟雠串诬捏陷 情形抑或另有情节均未可定当即密发苏州 按察司飞提该犯等研讯确情毋得丝毫遗漏 去后随据署镇江府知府甘士瑞禀称罗焕鼎 曾被史族赴府控告盗葬坟地焕鼎亦讦史官 发掘互控有案未结等语是否焕鼎借此挟嫌 诬陷又经密发臬司一并确讯俟讯明到日 臣再详加细核另行具 奏事关大臣不敢隐匿理合先行奏 闻 雍正十三年二月初六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