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司库出入钱粮宜归划一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张廷枚
- 官职
- 福建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11月1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好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福建布政使臣张廷枚谨
奏为司库出入钱粮宜归画一事窃以布政使一
官膺承宣之重寄掌钱谷之总汇然必躬自持
正始能率属诸事秉公方可服众除臣管库晋
门家人向有各书办交缴陋规各州县致送土
仪等事臣到任之时即经查明严行饬谕禁革
外惟有收兑钱粮署库大使事经历沈士升
同库吏刘承恩等禀称向例支给省城各旗军
标营标抚标城守营兵饷并草干价银库平每
百两外加给三钱以为整验包封之耗年计
支给银三十万两有零约加给银一千余两再
遇拨解京饷亦有添搭之费多寡难以预定是
以历任布政使于关税盐课俱照部法兑收于
各属解到地丁钱粮每百两加重三钱以充此
二项费用所余银两留贴本衙门薪水之需等
语臣因向例相沿已久势令照旧兑收加给将
余平银两悉行贮库外臣查司库每年兑收新
旧地丁钱粮约计一百万两有余以每百两加
重三钱合算约有三千余两除加给省城各旗
标营兵饷并草干价银一千余两外尚存银二
千余两即遇拨解京饷添搭亦不须如此之多
况福建布政使衙门仰蒙
皇上天恩赏给养廉一万两办公之需已属宽裕岂
可借端于平上私取作此赀
恩犯法之事再查外府各标镇协营兵饷亦须整验
包封并无余外加给而省城各旗标营兵饷并
草干价银自应一例支放即司库兑收钱粮亦
不必余外加重庶省城外府各兵无多寡不均
之叹而司库出入钱粮亦无轻重不弊之事矣
臣不敢狃于积习因循苟且谨此具折
闻伏祈
皇上训示遵行至于现在库贮平余银两俟奉到
谕旨之日裁算确数另折具
奏以充公用如遇拨解京饷其添搭银两臣愿于
养廉内自行补足合并声明谨
奏
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奏
福建布政使臣張廷枚謹
奏為司庫出入錢糧宜歸畫一事竊以布政使一
官膺承宣之重寄掌錢穀之總滙然必躬自持
正始能率屬諸事秉公方可服衆除臣管庫晉
門家人向有各書辦交繳陋規各州縣致送土
儀等事臣到任之時即經查明嚴行飭諭禁革
外惟有收兌錢糧署庫大使事經歷沈士升
同庫吏劉承恩等稟稱向例支給省城各旗軍
標營標撫標城守營兵餉并草乾價銀庫平每
百兩外加給三錢以爲整驗包封之耗年計
支給銀三十萬兩有零約加給銀一千餘兩再
遇撥解京餉亦有添搭之費多寡難以預定是
以歷任布政使於關稅鹽課俱照部法兌收於
各屬解到地丁錢糧每百兩加重三錢以充此
二項費用所餘銀兩留貼本衙門薪水之需等
語臣因向例相沿已久勢令照舊兌收加給將
餘平銀兩悉行貯庫外臣查司庫每年兌收新
舊地丁錢糧約計一百萬兩有餘以每百兩加
重三錢合算約有三千餘兩除加給省城各旗
標營兵餉并草乾價銀一千餘兩外尚存銀二
千餘兩即遇撥解京餉添搭亦不須如此之多
况福建布政使衙門仰蒙
皇上天恩賞給養廉一萬兩辦公之需已屬寬裕豈
可借端於平上私取作此貲
恩犯法之事再查外府各標鎮協營兵餉亦須整驗
包封並無餘外加給而省城各旗標營兵餉并
草乾價銀自應一例支放即司庫兌收錢糧亦
不必餘外加重庶省城外府各兵無多寡不均
之嘆而司庫出入錢糧亦無輕重不弊之事矣
臣不敢狃於積習因循苟且謹此具摺
聞伏祈
皇上訓示遵行至於現在庫貯平餘銀兩俟奉到
諭旨之日裁算確數另摺具
奏以充公用如遇撥解京餉其添搭銀兩臣願於
養廉內自行補足合并聲明謹
奏
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6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