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前任布政使刘藩长交待正杂钱粮不清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张廷枚
- 官职
- 福建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11月1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刘藩长暂留闽清项有旨谕部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福建布政使臣张廷枚谨
奏为交代正杂钱粮不请仰祈
睿鉴事窃臣材质谫劣仰荷
圣恩超擢福建布政使夙夜警惕恐致陨越惟有不
爱钱财不惜心力不作威福不计利害凡详委
一官必量其才识而求其胜任凡办理一事务
虑及久远而冀其可行可得为者尽力不得为
者尽心以期无忝厥职上报
圣主委任之鸿恩臣于本年八月十八日到任以来
于一切政务竭尽驽骀不敢稍懈务使积弊渐
清诸事就理至于库贮钱粮攸关通省经费接
受之时更须留意兹于九月初九日准调任江
蘓布政使刘藩长移送各项交盘册籍到臣随
一面兑收银两一面查核册册查存库正杂钱
粮内有预给采办铜觔及借支雍正十二年兵
饷等项共银一十七万七千五百四十二两零
或旧有成例或曾经
题明均属有项可抵不致亏缺理应接受外惟有
刘藩长自行借给建宁镇总兵李荫樾等各员
共银一千四百余两又刘藩长于雍正十年内
各属应解耗羡银两并不紧催追以致办公
乏用那动库银一万六千两本
旨着将伊应得养廉扣补刘藩长虽经禀请督抚代
奏通完实止补过银一万两尚有未补银六千两
又前署总督史贻直长支养廉银二千五百九
十八两零奉
旨着落刘藩长潘体丰分赔刘藩长虽禀请督抚代
奏遵照补完并未实贮在库以上三项俱详明
督抚并移惟刘藩长照数完补清楚惟潘体丰
名下应分赔史贻直长支养廉银两分毫并未
完补而刘藩长已代为请咨令其家属回籍并
将此项咨回东省查追迄今尚未解到又有借
动会
奏案内存公银两采买之硝觔内因康熙五十九
年起至今止共拨动闽县库贮硝九万六千九
百余觔制配分防营汛火药原无项欵开销将
采买硝觔拨补县库致原借存公项下无着银
三千八百六十二两零详蒙署总督阿尔赛批
允补洛内部报销查此项硝觔从前虽属因公
动用但历年久远倘奉部驳则库项即属悬宕
谨此具折
奏
闻谨
奏
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奏
福建布政使臣張廷枚謹
奏為交代正雜錢糧不請仰祈
睿鑒事竊臣材質謭劣仰荷
聖恩超擢福建布政使夙夜警惕恐致隕越惟有不
愛錢財不惜心力不作威福不計利害凡詳委
一官必量其才識而求其勝任凡辦理一事務
慮及久遠而冀其可行可得為者盡力不得為
者盡心以期無忝厥職上報
聖主委任之鴻恩臣於本年八月十八日到任以來
於一切政務竭盡駑駘不敢稍懈務使積弊漸
清諸事就理至於庫貯錢糧攸關通省經費接
受之時更須留意茲於九月初九日准調任江
蘓布政使劉藩長移送各項交盤冊籍到臣隨
一面兌收銀兩一面查核冊冊查存庫正雜錢
糧內有預給採辦銅觔及借支雍正十二年兵
餉等項共銀一十七萬七千五百四十二兩零
或舊有成例或曾經
題明均屬有項可抵不致虧缺理應接受外惟有
劉藩長自行借給建寧鎮總兵李蔭樾等各員
共銀一千四百餘兩又劉藩長於雍正十年內
各屬應解耗羨銀兩並不緊催追以致辦公
乏用那動庫銀一萬六千兩本
旨着將伊應得養廉扣補劉藩長雖經稟請督撫代
奏通完實止補過銀一萬兩尚有未補銀六千兩
又前署總督史貽直長支養廉銀二千五百九
十八兩零奉
旨着落劉藩長潘體豐分賠劉藩長雖稟請督撫代
奏遵照補完並未實貯在庫以上三項俱詳明
督撫并移惟劉藩長照數完補清楚惟潘體豐
名下應分賠史貽直長支養廉銀兩分毫並未
完補而劉藩長已代為請咨令其家屬回籍并
將此項咨回東省查追迄今尚未解到又有借
動會
奏案內存公銀兩採買之硝觔內因康熙五十九
年起至今止共撥動閩縣庫貯硝九萬六千九
百餘觔製配分防營汛火藥原無項欵開銷將
採買硝觔撥補縣庫致原借存公項下無着銀
三千八百六十二兩零詳蒙署總督阿爾賽批
允補洛內部報銷查此項硝觔從前雖屬因公
動用但歷年久遠倘奉部駁則庫項即屬懸宕
謹此具摺
奏
聞謹
奏
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6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