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办理兵粮积贮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元展成
官职
贵州巡抚
具奏日期
雍正12年10月10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军务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题到有旨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余/另/即有旨
  • 具题

奏折正文

奏 为谨筹闽省兵粮积贮仰祈 睿鉴事窃查黔省新疆旧制各镇协营兵丁所需月 粮因不能全给实米每年饬上游产米各州县 折征银两拨给雨月或三四月折色令其自行 买食臣莅任之后以古州清江兵丁艰于籴买 当经 奏请委员于楚粤两省采买全给实米荷蒙 俞允遵行在案但查下游一带如丹江八寨都匀平 越镇远铜仁思南石阡等处或为新辟苗疆或 系紧逼苗地驻防兵丁必须日事巡防时加防 范所领折色银两本汛产米无多势必离营远 买既旷戍守兼恐滋事扰民臣与司道等悉心 筹议莫若将丹江等协营不足兵粮按年饬令 各该地方官于存仓米内照依古州清江一体 全给实米就近支放此项所给米石仍饬原拨 折色之州县照数征银解道库发交放米之 府厅州县如数买补还仓一转移间新疆要地 各兵俱得全支实米既可专心防守且免滋生 事端裨益良多至上游各营所支折色无多买 米亦易应仍照旧办理不须另为筹议再查兵 食固关紧要而积贮尤宜筹划除新疆现运楚 粤米谷及各府州县之贮米多者无庸添贮外 唯上游之郎岱归化永丰册亨罗斛大定水城 威宁下游之平越府县都匀府县独山麻哈黄 平清平一十六处或系新设要区向无存贮或 切近苗疆虽有存贮为数无多者酌议共须添 贮米三万四千八百余石应令趁此丰年米多 价平之时速为买贮此项米价查有开州清镇 等八州县额征秋粮除折改支放外每年尚应 征存米二三千石五六千石不等其各仓收贮 米谷现有七八千石至二万余石之多臣查该 处既非苗疆要地又无多兵驻防现在所贮已 属有余莫若将开州等处应征存之米自雍正 十二年为始照依时价折征银两给与现买 贮之处买米贮仓则酌盈补虚实属有益伏思 现今正値丰登若待各处折征解库给发买贮 诚恐无及相应仰请 圣恩按照折征银数借动库项先行发交各州县 征解还款酌计前项添贮米石三年之内即可 全数买足所买米数价值每年造具细册报部 查核俟买足之后或仍令各该本色或仍征银 两买备古州雨月折色以免每年动支库项至 于台拱新增之兵并清江不敷之米今虽暂于 楚省运黔米内照数拨给而五年之后仍须赴 楚采买接济合楚属沅州现议拨归黔省倘蒙 恩准台拱清江不敷之米更可无烦远籴如此则士 卒欢腾仓储有备闽省兵民苗众共戴 皇仁于亿万斯年矣除折征价值实支米数以及采 买米价分贮地方现在分晰另疏具 题外所有筹议兵粮积贮及借动库帑先行发买 缘由理合缮折奏 闻伏祈 皇上睿鉴施行谨 奏 雍正十二年十月初十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4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