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请立流犯程途之法以昭定制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何师俭
- 官职
- 西安按察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09月0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该部议奏
奏
西安按察使臣何师俭跪
奏为请立流犯程途之法以昭定制仰祈
睿鉴事伏查军流人犯各有所定地方军犯定地之
法载于兵部刑政纪畧之内凡某处军犯应发
于某处卫所者既分省又分府属条分缕晰
一一注明最为密至各省三等流罪其分流
地方载于律内者则惟开有某省流犯分流某
省而已并未再分府属且二千里二千五百里
三千里三流均发一省亦并未再有区别窃思
一省之中幅员广者至三四千里近者亦一二
千里各犯所居之府属既有远近之不同及至
分流省分安插各属又有远近之各别则只论
省分不按府属应远应近泛拟岂能悉当只以
陕西一省言之陕西三等流犯均应分发山东
一省陕西之西安同华实居陕省之东其去山
东较近延绥居陕省之北汉兴居陕省之南至
西安已各有一千三四百里不等其去山东更
远可知若以陕西西安同华之民应分流山东
者又即安插于东兖各属之西界是近之中又
加近矣以陕西延汉之民应分流山东者又安
插于登莱各属之极东州县是远之中更加远
矣况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并无区别只
论省分不按府属一体定地其应远而近应近
而远舛错失实必有所不可胜言者应近而远
则有加重之失应远而近则开侥幸之门皆非
所以仰体我
皇上仁育义正钦恤祥刑总归枉纵刑期无刑
之至意也但律文开载分流地方只举大纲既
未详晰而隔省各属其道里远近数目又实无
凭查考则其安插之时或至舛错失实诚恐断
所不免以臣之愚似应倣刑政纪畧各分府属
之意定一稽考程途之法庶可无弊请嗣后凡
各省流犯起解之时本处地方官于逃解文书
之外另给与程途印簿一本凡经过该地方官
即将自本站交替之所起至前途交替之所止
里数若干挨次注明簿内用印钤盖交与解役
收执与逃解文书一同转呈前途该地方官接
续依样登注解到之日即将印簿申呈该抚衙
门则该犯自起解府属至分流省分其道里若
干已无一一明白该抚衙门按簿稽查各照
其应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之数派拨
安插自然尽得其实即州县地方疆域参错有
不能依数扣定者亦应随时斟酌然远近相去
总不得过本数一二百里之内惟二千里一项
间有自该犯原籍抵分流省分境内已至二千
三四百里不等者应于分流境内择其最近地
方酌量安插其一案人犯均不得安插在于一
处仍各将拟定地方道里实数报部查核至经
过地方填注程途印簿或有舛错遗漏者该抚
查明题参照增减官文书议处如此则分流省
分仍悉照律内所定而远近失实之弊已可尽
除矣臣不揣愚昧敬抒管见是否可采伏候
皇上睿鉴训示施行谨
奏
雍正十二年九月初七日
军流事条
該部議奏
奏
西安按察使臣何師儉跪
奏為請立流犯程途之法以昭定制仰祈
睿鑒事伏查軍流人犯各有所定地方軍犯定地之
法載於兵部刑政紀畧之内凡某處軍犯應發
於某處衛所者既分省又分府屬條分縷晰
一一注明最為密至各省三等流罪其分流
地方載於律内者則惟開有某省流犯分流某
省而已並未再分府屬且二千里二千五百里
三千里三流均發一省亦並未再有區别竊思
一省之中幅員廣者至三四千里近者亦一二
千里各犯所居之府屬既有遠近之不同及至
分流省分安插各屬又有遠近之各别則只論
省分不按府屬應遠應近汎擬豈能悉當只以
陝西一省言之陝西三等流犯均應分發山東
一省陝西之西安同華實居陝省之東其去山
東較近延綏居陝省之北漢興居陝省之南至
西安已各有一千三四百里不等其去山東更
遠可知若以陝西西安同華之民應分流山東
者又即安插於東兗各屬之西界是近之中又
加近矣以陝西延漢之民應分流山東者又安
插於登萊各屬之極東州縣是遠之中更加遠
矣况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並無區别只
論省分不按府屬一體定地其應遠而近應近
而遠舛錯失實必有所不可勝言者應近而遠
則有加重之失應遠而近則開僥倖之門皆非
所以仰體我
皇上仁育義正欽恤祥刑總歸枉縱刑期無刑
之至意也但律文開載分流地方只舉大綱既
未詳晰而隔省各屬其道里遠近數目又實無
憑查考則其安插之時或至舛錯失實誠恐斷
所不免以臣之愚似應倣刑政紀畧各分府屬
之意定一稽考程途之法庶可無弊請嗣後凡
各省流犯起解之時本處地方官於逃解文書
之外另給與程途印簿一本凡經過該地方官
即將自本站交替之所起至前途交替之所止
里數若干挨次注明簿内用印鈐蓋交與解役
收執與逃解文書一同轉呈前途該地方官接
續依樣登注解到之日即將印簿申呈該撫衙
門則該犯自起解府屬至分流省分其道里若
干已無一一明白該撫衙門按簿稽查各照
其應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之數派撥
安插自然盡得其實即州縣地方疆域參錯有
不能依數扣定者亦應隨時斟酌然遠近相去
總不得過本數一二百里之内惟二千里一項
間有自該犯原籍抵分流省分境內已至二千
三四百里不等者應於分流境內擇其最近地
方酌量安插其一案人犯均不得安插在於一
處仍各將擬定地方道里實數報部查核至經
過地方填注程途印簿或有舛錯遺漏者該撫
查明題參照增減官文書議處如此則分流省
分仍悉照律内所定而遠近失實之弊已可盡
除矣臣不揣愚昧敬抒管見是否可採伏候
皇上睿鑒訓示施行謹
奏
雍正十二年九月初七日
軍流事條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6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