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酌议支给副总河臣白钟山养廉银四千两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嵇曾筠高斌
- 官职
- 大学士兼吏部尚书仍管江南总河事务署理江南河道总督印务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08月0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好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大学士仍管理江南总河事务今升刑部尚书臣嵇曾筠
署理江南河道总督印务布政使臣高斌 谨
奏为遵
旨议奏事窃臣等钦奉
谕旨新添副总河白钟山应给养廉若干亦应
酌量定议具奏钦此臣等伏查江南副总河
系奉
旨新添之大员专司河务往来勘工以及日用
薪水需费之处荷蒙
圣谕酌给养廉仰见
皇上惠恤臣工至周至渥之盛心臣等遵奉
谕旨仰体
恩施公同酌量定议每年支给平余银参千两
盐规银壹千两共计肆千两为副总河白
钟山养廉之资是否允协伏候
睿裁缘系遵
旨酌量定议理合缮折具
奏伏乞
皇上批示遵行谨
奏
雍正拾贰年捌月 日
奏
大學士仍管理江南總河事務今升刑部尚書臣嵇曾筠
署理江南河道總督印務布政使臣高斌 謹
奏為遵
旨議奏事竊臣等欽奉
諭旨新添副總河白鍾山應給養廉若干亦應
酌量定議具奏欽此臣等伏查江南副總河
係奉
旨新添之大員專司河務往來勘工以及日用
薪水需費之處荷蒙
聖諭酌給養廉仰見
皇上惠恤臣工至周至渥之盛心臣等遵奉
諭旨仰體
恩施公同酌量定議每年支給平餘銀參千兩
鹽規銀壹千兩共計肆千兩為副總河白
鍾山養廉之資是否允協伏候
睿裁緣係遵
旨酌量定議理合繕摺具
奏伏乞
皇上批示遵行謹
奏
雍正拾貳年捌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5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