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请定苗疆办理城垣营房之限期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哈元生
官职
贵州提督
具奏日期
雍正12年07月21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工程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另有密谕谕督抚未曾提汝之奏密之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余/另/即有旨

奏折正文

奏 贵州提督哈元生谨 奏为请定苗疆办理城垣营房之限期事窃照贵 州新辟苗疆安营必湏建城设汛必湏修盖营 房而工程延缓守御无资如铜仁三不管地方 叅年于兹城垣营房尚未兴工兵栖帐房草棚 帐房久则破烂又无修补之项草棚时防火烛 之虞无房可栖不能搬移家口难免心悬两地 如大定之水城应添之兵招募牧伍亦已叅年 而城垣营房尚未修筑臣屡催兴工而今日估 计明日报竣仍复迁延安营布汛城垣营房最 为要紧承办之官视为不急之务臣蒙 皇上付以苗疆重任何敢稍顾隐默近惟台拱新城 已将报竣议设之兵臣已拨就而官署营房尚 未许及伏乞 皇上钦定修建限期俾新设镇营得槩有资戍卒栖 身有所则苗疆永庆宁谧矣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臣谨 奏 雍正拾贰年柒月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