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永绥地方买贮仓米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迈柱
- 官职
- 湖广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07月0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漕运漕粮事务
- 题目提及府
- 108湖南辰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是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湖广总督臣迈柱谨
奏为遵
旨回奏事本年六月初一日准
巡察臣归宣光咨为
闻事内开永绥地方周围不过三百余里将来即尽
行开垦产米亦属无多兵民俱往长常等处籴
买米谷逆猺背负而至一遇阴雨连旬难河水
涨山路险滑米粮不接甚为惶惶仰恳
勅谕督臣抚臣于藩库公项银内拨给二千两交与
永绥同知采买运贮以备平籴岁以为常再查
永绥城内及附近水次之花园高岩俱有仓廒
无庸另建等因接奉
朱批言之督抚钦此移咨到臣臣钦遵
谕旨查永绥系新辟苗疆产米无多诚应豫筹积贮
是以雍正十年九月内升任湖南抚臣赵弘恩
会同臣迈柱酌议兵丁月米令辰州府经由花
园高岩南北两路河道转运在于吉多排补美
花园米糯四处建仓收贮支各汛防兵粮外又念
各兵余丁眷口及文武衙门人役以及民苗人
等値青黄不接搬运维艰之时未免米价高昂
臣等又议令永绥城内与花园二处各建仓
十间各贮谷三千石以备附近兵苗借籴之需
俟城工官署修竣之日另动公项建造买贮业
于谨陈六里善后事宜案内
题准部覆在案是巡察臣归宣光所奏臣于前题
疏内已经详议及之矣至所称仓廒无庸另建
者乃指运贮兵丁月米之米仓而非豫备积贮
借籴之谷仓也今查城垣衙署渐次可竣而永
绥城内与花园二处现在督令一面建仓一
面遵照原议动用公项値兹年丰谷贱乘时买
贮以符原题谷数于兵苗永有裨益所有巡察
归宣光原奏毋庸另议为此谨
奏
臣谨
雍正拾贰年柒月
日湖广总督臣迈柱
奏
湖廣總督臣邁柱謹
奏為遵
旨回奏事本年六月初一日准
巡察臣歸宣光咨為
聞事內開永綏地方周圍不過三百餘里將來即盡
行開墾產米亦屬無多兵民俱往長常等處糴
買米穀逆猺背負而至一遇陰雨連旬難河水
漲山路險滑米糧不接甚為惶惶仰懇
勅諭督臣撫臣於藩庫公項銀內撥給二千兩交與
永綏同知採買運貯以備平糴歲以為常再查
永綏城內及附近水次之花園高巖俱有倉廒
無庸另建等因接奉
硃批言之督撫欽此移咨到臣臣欽遵
諭旨查永綏係新闢苗疆產米無多誠應豫籌積貯
是以雍正十年九月內陞任湖南撫臣趙弘恩
會同臣邁柱酌議兵丁月米令辰州府經由花
園高巖南北兩路河道轉運在於吉多排補美
花園米糯四處建倉收貯支各汛防兵糧外又念
各兵餘丁眷口及文武衙門人役以及民苗人
等値青黃不接搬運維艱之時未免米價高昂
臣等又議令永綏城內與花園二處各建倉
十間各貯穀三千石以備附近兵苗借糴之需
俟城工官署修竣之日另動公項建造買貯業
於謹陳六里善後事宜案內
題准部覆在案是巡察臣歸宣光所奏臣於前題
疏內已經詳議及之矣至所稱倉廒無庸另建
者乃指運貯兵丁月米之米倉而非豫備積貯
借糴之穀倉也今查城垣衙署漸次可竣而永
綏城內與花園二處現在督令一面建倉一
面遵照原議動用公項値茲年豐穀賤乘時買
貯以符原題穀數於兵苗永有裨益所有巡察
歸宣光原奏毋庸另議為此謹
奏
臣謹
雍正拾貳年柒月
日湖廣總督臣邁柱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4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