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永绥地方买贮仓米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迈柱
官职
湖广总督
具奏日期
雍正12年07月08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漕运漕粮事务
题目提及府
108湖南辰州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是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知道了

奏折正文

奏 湖广总督臣迈柱谨 奏为遵 旨回奏事本年六月初一日准 巡察臣归宣光咨为 闻事内开永绥地方周围不过三百余里将来即尽 行开垦产米亦属无多兵民俱往长常等处籴 买米谷逆猺背负而至一遇阴雨连旬难河水 涨山路险滑米粮不接甚为惶惶仰恳 勅谕督臣抚臣于藩库公项银内拨给二千两交与 永绥同知采买运贮以备平籴岁以为常再查 永绥城内及附近水次之花园高岩俱有仓廒 无庸另建等因接奉 朱批言之督抚钦此移咨到臣臣钦遵 谕旨查永绥系新辟苗疆产米无多诚应豫筹积贮 是以雍正十年九月内升任湖南抚臣赵弘恩 会同臣迈柱酌议兵丁月米令辰州府经由花 园高岩南北两路河道转运在于吉多排补美 花园米糯四处建仓收贮支各汛防兵粮外又念 各兵余丁眷口及文武衙门人役以及民苗人 等値青黄不接搬运维艰之时未免米价高昂 臣等又议令永绥城内与花园二处各建仓 十间各贮谷三千石以备附近兵苗借籴之需 俟城工官署修竣之日另动公项建造买贮业 于谨陈六里善后事宜案内 题准部覆在案是巡察臣归宣光所奏臣于前题 疏内已经详议及之矣至所称仓廒无庸另建 者乃指运贮兵丁月米之米仓而非豫备积贮 借籴之谷仓也今查城垣衙署渐次可竣而永 绥城内与花园二处现在督令一面建仓一 面遵照原议动用公项値兹年丰谷贱乘时买 贮以符原题谷数于兵苗永有裨益所有巡察 归宣光原奏毋庸另议为此谨 奏 臣谨 雍正拾贰年柒月 日湖广总督臣迈柱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4787